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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盟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和《2016年盟级前期工业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 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3-03 10:11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有关委、办、局:

经行署同意,现将《2016年盟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和《2016年盟级前期工业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对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稳增长、强后劲”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全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电视电话会议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采取过硬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盟级领导分工推进、盟旗两级分级推进、盟旗业主三方推进的“1+1+ 1 工作责任推进机制,抓好对工业重点项目的责任分解,加大协调调度服务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1.要有效调度,推动续建项目尽早复工。各旗县市(区)要对65项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逐项分解落实到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做到每个项目有人牵头负责,每件事情有人跟踪办理,确保续建项目4月份全面复工。

2.要强化对接,推动新建项目尽早开工。除受国家核准限制无法开工的新建电力项目外,其他新建项目要确保上半年开工建设。盟经信委要对工业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增补前期扎实、能够开工的项目,及时剔除工作不积极无法开复工的项目。

3.要加强沟通,推动前期项目要素尽早完善。采取专人盯办、跟踪帮办、限时办结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项目手续完备的协调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项目核准或备案、生态、环评、安评、能评、用地、规划、供电、供水、供气、运输等前期手续办理。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协调推进。各旗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每月7日前将本地盟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报送盟经信委。盟经信委要定期对各地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将结果报送盟委、行署。行署将结合2016年全盟政府系统重点工作效能督查考评工作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1.2016年盟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2.2016年盟级前期工业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2016 33日      

2016年盟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实施计划.pdf

2016年盟级前期工业重点项目实施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