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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任务】《锡林郭勒盟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30 09:53
  • 出台背景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实施细则》(内交发〔2023〕199号)为提高锡林郭勒盟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有序运行。

  •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办法(试行)》、《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锡林郭勒盟突发事件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

  • 主要内容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4大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交通运输局和锡林郭勒盟委、行署关于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决定设立现场指挥部;

(三)向锡林郭勒盟委、行署和交通运输局及锡林郭勒盟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情况,指导旗县市(区)开展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四)研究决定和处置全盟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五)负责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六)其他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