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行署同意,现将《锡林郭勒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锡林郭勒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健康锡林郭勒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让人民群众更健康地迈进新时代,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从解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新需求和目前医疗服务供给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入手,按照“强化基础、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加快发展”的思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过三年的努力,构建更高质量、更具活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建设健康锡林郭勒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1.全面小康和卫生资源、居民健康目标。到2021年,全盟人均预期寿命78岁,孕产妇死亡率≤25/10万,婴儿死亡率≤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病床位5.5张,执业(助理)医师3.2人、注册护士3.5人。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锡盟中心医院和锡盟蒙医医院达到并稳步提升三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到2021年80%旗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至少1所旗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水平;二级甲等医院(含蒙中医院)机构超过12家以上。城镇区域至少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都有1所标准化的公办卫生院,进一步提高嘎查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学科)建成8个左右,盟级重点专科建成30个左右,争取蒙医脑病.脾胃病等重点专科(学科)创建成为国家重点专科。医联体服务覆盖全盟100% 的城乡居民。盟域内就诊比例达到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量占比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2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行动。
1. 加强综合医院建设。锡盟中心医院实施PPP建设项目,2021年前完成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购置3.0T核磁、高端CT等大型设备和基础医疗设备,满足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业务的基本需求。启动锡盟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工作。以锡盟中心医院为龙头,打造盟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大锡盟中心医院医疗集团的建设力度,主动与自治区级医疗机构纵向联盟,同时将优势资源辐射到旗县市区。各旗县市区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大基础设施、医疗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到2021年,80%以上的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到2020年,所有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
2.加强蒙中医院建设。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振兴发展,强化锡盟蒙医医院制剂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制剂室全项检验能力。各旗县市区政府科学核定辖区内医疗机构床位数和人员岗位,积极争取国家和上级项目支持,加大投入,到2021年,80%以上的蒙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盟100%的社区和85%的苏木卫生院建立蒙医馆、中医馆,锡林浩特市、多伦县、太仆寺旗基层医疗机构以“中医馆”建设为主,其他旗县市“中医馆”建设覆盖率达30%以上,夯实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基础。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在城区每个街道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根据需要可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城市新建居住区域或旧城改造过程中按照要求同步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在每个建制苏木(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苏木(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为中心卫生院。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加快推进标准化卫生院建设。嘎查村卫生室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好政府支持的标准化卫生室,面积小、人口少的嘎查村合并建设村卫生室。苏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原则上不设卫生室。
4.加强区域医联体、医共体和旗县级医疗中心建设。巩固现有医联体的建设成果,继续加强医疗资源的纵向和横向整合,成立我盟的重点专科联盟。利用与自治区级医疗机构专科联盟建设,打造我盟重点专科。完成锡林浩特市3个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改造升级,打造自治区医联体亮点。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全面提升旗县医共体建设内涵。面向基层、边远地区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综合考虑异地就医流向、常住居民人口数量、交通辐射情况等因素,布局并实施我盟旗县级医疗中心建设。引入盟外优质卫生资源,建立与北京优质医疗资源协作支援长效机制,加强我盟医疗机构薄弱学科建设,通过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在分级诊疗、临床路径、远程医学和绩效考核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我盟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5.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建设。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1张床位规划设置社会办医院。在符合床位总量规划的前提下,社会办医院机构设置数量与单体床位规模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且需求潜力大的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方面举办上水平、上规模医院。
6. 全面落实各项医疗制度。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落实公立医院取消加成补偿方案,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薪酬分配政策。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疗行为的监管,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医疗机构用药安全和供给。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严格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医疗管理核心制度。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保障一线护士数量配置比例不低于总护士数量的95%,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6:1。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建立覆盖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和实验室安全。
7.加强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正确处理党委领导与院长负责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总开关”作用。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与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相统一,做到党的建设与医院改革同步谋划、机构同步设置、人员同步配备、工作同步开展、责任同步落实。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行动。
1.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锡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配备率达到90%以上。积极加强锡盟地方病防治中心乌宁巴图内蒙古鼠疫监测与应急培训基地改造工程建设并配齐相关设备。锡盟妇幼保健院加快新建业务用房建设进度,2021年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优化配置资源,到2021年,全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测评价、实验室检测等能力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8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资源整合试点。完成锡盟中心血站业务综合楼建设,并于2019年内投入使用。积极推进锡盟传染病院立项建设。建立完善以锡盟120指挥中心及盟、旗两级医疗急救中心(分中心)和32个苏木乡镇医疗急救站为框架的三级医疗急救服务网络体系,继续推进卫生应急规范旗县、规范医疗机构、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提升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2.加强健康促进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政策统筹和部门协同,以“健康锡林郭勒2030”实施方案为指导,扎实推进健康锡林郭勒行动。坚持综合施策,全面实施健康促进、全民健身、卫生创建等系列行动,到2021年全盟健康素养率力争20%以上。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镶黄旗、乌拉盖管理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县城)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加强控烟履约工作,推进全盟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建设。大力开展健康大讲堂活动,让健康理念根植群众生活。建立和规范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干部保健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城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到2020年实现自治区级卫生苏木乡镇全覆盖。
(三)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锡署发﹝2018﹞178号),积极发挥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优势,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三级医院每年至少引进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二级医院每年至少引进医科院校本科以上人才2名。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依托盟党校或职业学院,每年选派50名职能科室和重点临床科室负责人进行医院管理专题培训1个月,每年人均培训经费不低1万元;每年选送20名学科带头人到国内知名医院进修深造6个月以上,每年人均培训经费不低于3万元;对全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分3年轮训,不低于40个学时,每年人均培训经费不低于1000元。以上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加强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利用基地优势缓解基础人才短缺,并提升现有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3. 强化与盟外人才的合作。重点围绕三、四级手术技术,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和团队的合作,形成稳定的长期聘用、临时外请外聘盟外专家等合作模式,使我盟患者能够就急就近得到高质量医疗服务。
4.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制度和编制备案制改革,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逐年增大财政投入。推行基层卫生院“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政策,确保群众就医资源配置均衡。积极推行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加大对院长的职业化培训力度,提升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能力。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各级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可实行优秀卫生人才低职高聘,确保留住人才。
(四)实施重点学科培育行动。
1.打造重点学科,扶持薄弱学科。根据我盟外转排名前10位疾病,重点选择肿瘤、老年病、检验等专科给予投入倾斜,每个学科每年投入50万元,三年内创建为自治区重点学科。将锡盟中心医院妇产科、普外科、呼吸内科、心脑血管病科、骨科、神经内科等专业打造成服务能力强、有影响力的盟内重点学科,每个学科每年投入20万元。每个旗县打造3-5个盟级重点专科,对儿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全科医学等对本区域医疗卫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目前较为薄弱的学科予以优先扶持。
2.建设综合学科中心,发展基层特色专科。锡盟中心医院以胸痛、卒中、孕产妇等5大中心建设为依托,构建快速、高效、能够覆盖全盟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牵头并优化运用锡盟妇幼保健院、锡林浩特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卫生资源,建立产后康复中心;加快院士工作站的推进步伐,扩大我盟医疗服务水平和影响力。引导和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蒙中医、康复、慢病、老年病等特色专科服务项目,形成“一中心(院)一特色”的格局。
3.引进和开展一批新项目新技术。结合盟内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症,通过聘请外院专家、技术合作、进修培训、奖励推动等多种方式,引进和推广安全可靠、符合规范的适宜技术。
(五)实施发展蒙中医药特色服务行动
1.加强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建设投入,促进蒙中医临床应用性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锡盟蒙医医院坚持优先发展蒙中医的办院方向,做好国家级蒙医治未病中心重点学科建设,并培育发展其他蒙医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盟、旗两级蒙中医机构创建国家重点专科1个,自治区特色优势重点专科5个,盟级重点专科10个。旗县市蒙中医医院每年对口支援2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开蒙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正蓝旗、镶黄旗、东乌旗申报创建“全国基层蒙医药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以盟蒙医医院为龙头,打造全盟蒙医联合体。
2.加强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引进蒙中医药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誉的高精尖人才、学术骨干、团队及经锡盟蒙医药学会认定的具有一技之长的蒙中医药人员。强化蒙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名老蒙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建立蒙中医药继承创新人才队伍。注重发掘、整理、传承中蒙医药古籍文献、名老蒙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民间中蒙医药技术方法。
3.加强蒙医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蒙医医院制剂能力,扶持医疗机构制剂研发与使用,旗县蒙医医院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制剂室能力建设,充分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盟蒙医医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蒙医药标准化项目。保护蒙药材中药材资源,锡林浩特市等7个旗县市开展蒙药材中药材资源普查。
(六)实施智慧健康建设行动。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步伐,推进“三库一卡”建设,升级盟内电子病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区域远程医疗、心电诊断中心等系统的应用,争取2019年实现互联互通。深入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工程,有效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行效率,面向基层、边远地区推进远程医疗协作,以信息化手段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双提升。启动公共卫生GIS平台建设。用3年左右时间,打造智慧健康平台,形成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用便捷的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协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署成立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文印发),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各旗县市区政府要把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作为保障民生的大事来抓,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形成部门合力。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涉及到编办、发改、科技、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履责效能,理清责任链条,形成行动合力,确保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任务有效落实。
(三)保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取消加成补偿、卫生改革6项投入机制、医疗机构债务化解等政策的落实。对涉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的建设项目,要优先立项、优先安排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盟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盟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各旗县市(区)根据实际安排资金,用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
(四)严格督导检查。将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列入各地区、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全程跟踪问效。对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进行综合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