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盟直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锡林郭勒盟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锡林郭勒盟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精神,加快全盟农村牧区寄递物流 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痛点、堵点、难 点问题,打通农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 里”,满足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乡村振兴,惠及百姓民生,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内蒙古建设绿色农畜产 品基地的战略定位,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快递进 村”试点先行先试优势,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线 上线下融合发展。到2022年,全盟基本建立以旗县市(区)物流集 散中心为基础的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布设农村牧区快递物流 服务站点不少于700个,实现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域 寄递网络通畅。到2025年,实现旗县市(区)有集散、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农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网络,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带动农畜产品销售超8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盟市农牧产品上行平台。推进邮政快递企业与家庭 农场、农牧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到 2025年,基本形成寄递服务与农牧企业需求对接顺畅、网络共建 共享、运行标准互通的合作机制,建成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 流为一体的农村寄递物流平台体系,降低农村牧区寄递成本。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快递服务现代农牧业“一地一品”“一县 一品”示范工程,引导寄递企业与农村合作社、供销社等专业机构 合作,形成“特色农产品+快递”服务模式。推进快递服务现代农 牧业示范项目创建,助力乡村振兴。(盟邮政管理局牵头,盟农牧 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盟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县域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各类市场主体采取合资、持股、加盟、外包、代理等市场化合作方式,共建共享旗县市 (区)、苏木乡镇、嘎查村配送体系。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不断完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地方邮政快递企业公平参与,引导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可持续 健康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带动提升寄递物 流对农村牧区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依托旗县域邮政处理中心 和快递综合服务中心、电商和供销仓储场地设施等,结合“快递进村”工程,同步建设与电子商务交易供应链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形成集聚效应。(盟商务局、盟邮政管理局牵头,盟财政 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盟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示范县人民政府、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乡村牧区邮政体系作用。发挥“邮政在乡”的优势, 加强农村牧区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鼓励邮政企业与快 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打 造上接旗县市(区)、下联村落的苏木乡镇寄递物流中转节点。结 合建制村分布,整合在村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合理 布局中心村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站点,拓展服务周边嘎查村。以“邮快合作”为主要模式,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巩固“快递进村”成果。创新乡村邮政网点运营模式,利用基层供销合作社等资源,进一步叠加服务功能,承接代收代办代缴、农畜产品代购代销等各类便民服务,实现农村牧区网点“一点多能”。“十四五”末,全盟基本实现苏木乡镇、嘎查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农村牧区 邮路汽车化,提升农村牧区快递通达性。完善配套政策,鼓励电商 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苏木乡镇、嘎查村寄递物流综合服 务站建设,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盟邮政管理局、盟邮 政分公司牵头,盟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等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推进“航邮合作”,引荐邮政 快递企业与航空公司合作,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通过航线腹舱包舱模式,运输季节性农畜产品,支持开通农特产品全货机运输航。推动拥有航空货运代理资质的邮政快递企业与航空公司直接合 作,降低航空货代层层转包造成的物流成本。推进“邮快合作”,邮 政公司与快递企业共享运力资源等,推广各寄递企业代运邮件快 件和小件农畜产品,降低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末端配送成本。为推 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十四五”时期,计划完成城际、城乡客运 公交化改造线路5条。其中,城际公交4条:太仆寺旗—正镶白旗 (50公里);太仆寺旗—正蓝旗(90公里);正蓝旗—多伦县(40 公 里);锡林浩特—阿巴嘎旗(90公里);城乡公交1条:正蓝旗—桑 根达拉(70公里)。( 盟交通运输局牵头,盟邮政管理局、锡林浩特民航机场、盟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发展冷链寄递物流。按照国家、自治区对冷链物流 设施项目的建设要求,指导各旗县市(区)加大符合政策的项目储 备力度,鼓励申报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政策及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支持政策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农畜产品产地 的冷链寄递物流枢纽节点建设,提升冷链寄递物流的有效供给能 力。寄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 策。加强农畜产品流通节点建设,构建由冷链物流园区、冷库、产 地预冷保鲜设施、运输组织服务等物流资源共同组成的有机综合 体。鼓励寄递企业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推广全程温湿 度自动监测系统和控制设备。(盟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 盟邮政管理局、盟市场监管局、盟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农村寄递物流安全综合管控机制。加快盟市邮政业 安全中心组建,到2022年底,实现盟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全覆盖。 完善旗县市(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推进邮政业安全监 管“绿盾”工程建设应用,提升农村牧区寄递渠道日常运行安全监 测和预警水平。强化寄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牧区 寄递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做好末端网络稳定运行监测。全面 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提升农村牧区寄 递物流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旗县级邮政监管机制,推动有条件的 地区健全电商、快递协会组织。(盟邮政管理局、盟公安局牵头,盟 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盟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高起点发展农村绿色寄递。积极推广使用于农村牧区物 流的客货两用、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以及安全经济、节能环保的 新能源车辆,对于符合要求的寄递物流新能源车辆可以享受国家、 自治区确定的优惠政策。2022年,邮政快递车辆中新增新能源车 辆占比不低于30%。推动农畜产品包裹使用环保包装物料及封 装用品,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共同减少网购 农畜产品二次包装。(盟邮政管理局牵头,盟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农村牧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牧区公路基 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牧区公路网延伸连通,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嘎查建设,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短板,推动农村牧区公路 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苏木乡镇、建制嘎查村公路提质升级改造,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和联网路等 项目。“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农村牧区公路1800公里。推进 “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四好农 村路”示范旗(县)。加强旗县域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运 输综合物流园区为节点,以邮政快递物流网络为支撑,以快递快 运、农村牧区物流、大宗物资运输为纽带,实现区域农村牧区寄递 服务网络与干线物流网络的有效衔接。(盟交通运输局牵头,盟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邮政管理局、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破除区域壁垒,防止市场垄断,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实施 农村牧区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快 递业务经营许可现场预约服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名 录寄递服务,实施许可申请服务提升计划,深化“蒙速办”和“一门” “一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包容 审慎”的新业态监管格局,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构建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决打击违反快递市场准入制度、农村 牧区寄递服务违规“二次收费”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合法 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盟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积极打造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品牌。持续做好农村牧 区物流服务品牌推广工作,鼓励支持各地区结合农村牧区经济发 展特点和寄递物流实际需求,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培育农村牧区寄 递物流服务品牌。通过持续开展,在全盟范围内着力打造一批网 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农村 牧区寄递物流服务品牌。盟里每年将选取优质项目向自治区交通 运输厅、自治区邮政局推荐参选。(盟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牵头,盟商务局、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盟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工作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旗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各地区 要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协调联动机 制。各地区要加强规划引领,将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 乡村振兴建设范围,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结合 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及时 研究解决用地、投融资、财政补贴等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二)强化政策扶持。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 的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邮政、商务、农牧业、乡 村振兴、供销等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对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 展的扶持政策。各旗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10 号)中相关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要求,支持农村牧区寄递物 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 范区、快递服务现代农牧业示范项目、“快递进村”、冷链寄递物流 基础设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项目、“四好农村路”示范地 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品牌、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资金支持。各地 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推动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的政策措 施,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政策性文件等形式,及时协 调解决问题,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资源充分整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大落实力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寄 递物流工作的督促指导,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盟行政公署。盟行政 公署每年对各地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估,确保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