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内政发〔2022〕19号)要求,进一步明晰我盟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锡林郭勒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行署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盟直各职能部门要从行业角度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推动各层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三、各旗县市(区)于2022年12月中旬前,要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盟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