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锡党发〔2021〕16号)和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21〕13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24项: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白音华三号露天矿、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6家国企物料露天堆存,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于2019年底前对粉状物料进行全封闭,共计露天堆放原煤约134万吨,扬尘污染严重。
监管单位:盟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能源局、工信局
责任地区:各相关旗县(市)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监督企业对粉状物料进行全封闭,有效防止扬尘。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情况:由盟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监管单位对销号资料进行审核,并逐一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开展验收工作。经审核验收,一致认为具备销号条件,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9-8234545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 盟人防办大楼锡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