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共同印发《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5 09:49:00  来源:锡林郭勒生态环境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2日向自治区反馈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盟生态环境局)依据自治区制定的《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牵头起草了《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8月23日提交行署专题会议研究。9月23日,自治区《整改方案》通过中央批复,10月10日,行署召开专题会,听取了方案编制和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要求,我盟分别于10月11日、17日、27日三次向自治区整改办报送《整改方案》送审稿电子版,并按照自治区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行署办依据此稿,再次组织征求13个旗县市(区)和14个盟直相关部门意见11月7日,自治区反馈审核同意。我盟于11月9日、15日分别召开行署常务会、盟委会,研究通过了《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11月16日按照自治区发文规格由盟委办、行署办共同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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