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9月)

发布时间:2019-09-30 09:57:00  来源: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科

一、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18项整改任务,现已完成验收销号11项,2项基本完成,具备验收销号条件,较上月新增1项(城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 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负荷率低、运行达标率低、回用率低的“三低”现象整改任务已上报自治区有关厅局申请验收销号,其余5项正在整改推进。

()立行立改4项任务整改情况

盟委、行署负责1项,兴安盟与锡林郭勒盟搞“煤水合作”发展煤化工的动议令人忧虑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各级党委、政府(管委会)共同负责2项,一是对自治区生态环境脆弱性、环境保护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二是2013年以来半数盟市党委常委会很少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问题,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财富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盟发改委负责1项,对煤化工、电解铝、火电等产业空间布局、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研究不够,高耗水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极大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

(二)2017年2项任务整改情况

各旗县市(区)负责1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锡林浩特市负责1项,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小锅炉淘汰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

(三)2018年3项任务整改情况

各旗县市(区)共同负责2项,一是锡林郭勒盟12家污水处理厂中8家负荷低于60%,阿巴嘎旗、太仆寺旗等5家长期超标排放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二是草原违法征占用整改任务,全盟破坏草原案件501起,已全部验收销号并恢复草原植被。西乌珠穆沁旗负责1项,未经综合利用和处置的冶炼废渣长期违规堆存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

(四)2020年2项任务整改情况

各旗县市共同负责1项,污水处理厂存在大马拉小车、三率低等现象整改任务,通过整改,全盟12家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标率、回用率已达到整改要求,5月5日向自治区住建厅提交了验收销号申请,目前正在履行销号程序。锡林浩特市负责1项,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内67家工矿企业退出整改任务,目前已退出64家,盛源萤石矿、荣昌萤石矿、鼎城矿业3家企业已于2018年5月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及房屋,按照锡林浩特市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要求,3家企业属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地质环境治理的企业。鼎城矿业已完成治理、盛源萤石矿主体治理工程已完成,部分建筑和渣堆已纳入三期治理工程、荣昌萤石矿纳入三期治理工程。目前三期治理工程已完成招投标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计划于2019年底前完成三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并注销矿权。

(五)7项持续整改任务整改情况

各旗县市(区)共同负责6项,一是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仍显不足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二是煤化工行业耗水量巨大整改任务,已完成验收销号。三是地下水超采整改任务,涉及锡林浩特市地下水超采区,6月12日自治区水利厅已出文同意销号。四是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无序开发问题突出整改任务,全盟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矿业权150个,目前73个采矿权已退出63个、退出率86.3%,77宗探矿权已退出68宗、退出率93.2%。五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整改任务,持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2014-2018年全盟共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14.46亿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23.35平方公里;2019年全盟在期生产矿山计划投入治理资金4200万元,治理面积3平方公里,目前已投入资金2.17亿元,完成治理面积19.12平方公里,已超额完成本年度计划治理任务;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11家。六是城区散煤污染治理整改任务,以棚户区改造为手段推进散煤污染治理,2018年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2.33亿元,全盟棚改开工9500套,开工率100%,全盟平房区域居民原煤散烧户减少59.3%。2019年计划改造3142套,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改造2676套,开工率85.2%。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多伦县共同负责1项,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整改任务,按照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验收销号意见,4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正在抓紧整改。二连浩特边境经济合作区已基本整改到位,园区污水依托城市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园区渣场已建成,2019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园区供热由入驻企业自建环保锅炉自行供热。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依托锡林浩特新绿源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污水,开发区现有的4家产生工业污水企业中,伊利乳业公司已完成整改,蒙东锗业、通力锗业现已停产,肽好生物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完成待验收,下一步根据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确定是否建设污水处理厂;园区渣场2019年9月10日工程建设流标,已发布废标公告,并重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监理招标完成并已确定监理单位,待办理中标通知书后签订监理合同,待施工二次招标后办理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审查备案;园区供热依托城镇集中供热系统进行供热。白音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正在施工,计划11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园区渣场已开工建设,计划11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已建成。多伦新型工业化化工区污水依托多伦诺尔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待园区规划环评修编完成后,启动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销号程序;园区渣场施工单位已开始场平、临建等基础工程,目前填埋场土方已挖40%,正在筑坝,待土地手续及开工各项前置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全面开工建设;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已建成。

二、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24项整改任务,现已完成验收销号3项,5项基本完成,具备验收销号条件,正在履行验收销号手续,其余16项正在整改推进。

(一)2018年3项任务整改情况

锡林浩特市负责2项,一是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既无任务安排也无时限要求整改任务,已重新编制超采区治理优化方案,于2018年12月上报自治区水利厅,通过审核后备案,已完成验收销号。二是 “回头看”发现,锡林郭勒盟5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没有完全淘汰整改任务,5台燃煤小锅炉已完成淘汰,已完成验收销号。正镶白旗负责1项,正镶白旗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前长期超标排放整改任务,对原有工艺进行了改造,强化运行监管,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已稳定在95%以上,已完成验收销号。

(二)2019年6项任务整改情况

盟委、行署负责1项,部分领导干部推动绿色发展的思想仍没有转变过来整改任务,盟委、行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待自治区修订后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下发后,开始修订完善我盟《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目前该问题已具备验收销号条件,正在履行手续。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共同负责1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督察整改时自觉性、主动性不够整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正在积极制定细化整改工作方案,完善整改工作台账,紧盯整改工作进度,落实领导认领工作制度,已具备验收销号条件,正在履行手续。各旗县市(区)共同负责1项,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保护草原重视不够,向草原要地、要矿、要钱的现象多见整改任务,正在制定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严格规范审核审批,加强执法监管,有效遏制非法使用草原现象。锡林浩特市负责1项,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清理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任务,目前鼎城矿业已完成地质环境治理,盛源萤石矿、荣昌萤石矿2家企业已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及房屋,正在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苏尼特右旗负责1项,苏尼特碱业公司违规侵占草原、未经环评审批变更部分生产工艺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具备验收销号条件,正在组件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厅申请验收销号。盟自然资源局负责1项,国土资源部门在苏尼特碱业公司仅完成部分治理工程的情况下予以验收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具备验收销号条件,已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验收销号。

(三)2020年15项任务整改情况

各旗县市(区)共同负责13项,一是“多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不到位,负荷率仍未达到要求”整改任务,全盟12家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标率、回用率已达到整改要求,5月5日向自治区住建厅提交了验收销号申请,目前正在履行销号手续。二是“全区仍有339家企业无证取用地下水”整改任务,全盟72违规取用地下水企业完成整改69家,其余3家正在整改推进。三是“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未承担起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责任”整改任务,确界立标工作正在推进中,并建立和完善了巡护工作制度。对在自然保护区内新建项目,严格履行有关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同时,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对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底数不清、整改进展迟缓”整改任务,盟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下发《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对辖区内的矿山开采企业、草原旅游景点、旅游公路违法征占用草原情况进行摸底,目前已完成盟、旗两级整改台账建立工作,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全盟初步梳理非法占用草原项目共152个,截至目前,78个项目已完成整改,27个项目已组件报自治区,47个项目正在组件中。五是“全区草地生态系统质量整体不高,本底较差”整改任务,严格执行打草场轮刈制度,切实加强草原修复工作,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六是“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244个矿山项目非法征占用草原38.4万亩”整改任务,各旗县市(区)正在对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矿山项目进行排查核实,截至目前,梳理出非法占用草原项目152个,78个项目已完成整改,27个项目已组件报自治区,47个项目正在组件中。七是“全区存在大量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采矿项目”整改任务,旗县摸排上报矿山类项目33个,正在建立台账、组织整改。八是“锡林郭勒等7个盟市草原面积减少,牧草总产量下降”整改任务,重点以京津风沙源治理、矿区环境治理、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等工程为抓手,对重度沙化区以嘎查村为单位实行全面禁牧,配套工程固沙、易地搬迁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和增加草原植被;对中度沙化区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推行阶段性休牧,配套围栏封育等综合治理措施;对轻度沙化区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持续推行春季休牧制度。九是“草原旅游对草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整改任务,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草原旅游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摸底调查、建立台账、业务培训等工作,目前12个旗县市(区)均已制定了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完成《锡林郭勒盟草原旅游环境整治与提升规划》初稿编制,正蓝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阿巴嘎旗已完成编制工作,其他旗县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着手开展《锡林郭勒盟旅游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台账》的梳理工作,对涉及到草原旅游的景区(点)、牧人之家等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各旗县均已完成草原旅游经营单位的统计排查工作;开展了牧人之家(农家乐)营业前排查和整治工作,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拒绝完善审批手续的草原旅游经营户坚决清退,恢复草原植被,对现有不规范牧人之家进行整治,各旗县市(区)对牧人之家营业前情况摸底调查摸底工作正有序进行中,对不符合营业要求的及时关停。十是“A级以上景区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整改任务,盟A级以上旅游景区14家(自治区反馈15家,经进一步确认,锡盟涉及14家,其中多伦湖景区不在此范围内,但也取得了审核同意书)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10家、摘牌取缔1家、不属草原3家。十一是“因矿产和旅游开发等原因配套建设的道路等设施对草原局部地区造成明显破坏”整改任务,正在核实矿产和旅游开发配套建设的道路破坏草原和违规征占用草原情况,建立完善台账。十二是“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执行不力”整改任务,严格落实生态奖补政策,常态化推进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加强流转草牧场管理,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十三是“33个牧业旗县中有31个旗县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过牧超载现象”整改任务,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各地过牧超载现象进行核实,督促地方政府进行整改,并依据适宜载畜量,加快牲畜出栏力度,实现草畜动态平衡;加强对重点旗县监管,加强对重点旗县草畜平衡、禁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强抽查频度、旗县间互查工作力度,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追责。

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多伦县共同负责2项,一是“全区64个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仍有25个应建渣场但尚未建成”整改任务,二连边合区渣场已建成,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在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白音华工业园区、多伦工业园区渣场已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建成。二是“自治区部分工业园区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问题”整改任务,二连浩特边境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依托锡林浩特新绿源污水处理厂,等待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白音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正在施工,计划11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多伦工业园区污水依托多伦诺尔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待园区规划环评修编完成后,启动多伦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销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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