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19-07-30 15:11:00  来源:

序号

整改问题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1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自治区不少领导干部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反而认为全区环境容量大、环境问题不突出;很多地方干部的主要精力还是在追求GDP、上项目上,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此,自治区明确要求,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但此次“回头看”感到,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仍没有转变过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有时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盟市党委、政府

立行立改

2

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是内蒙古三大湖泊,生态地位至关重要。中央领导同志就其保护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作为重点问题专门明确整改要求。对于如此重要的整改任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整改牵头单位,没有履行应承担的职责,不仅统筹推进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够,在治理规划编制审核上敷衍应对,而且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流于形式。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没有认真统筹推进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直至“回头看”进驻前,才于2018年5月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对随意调整、擅自变更治理项目问题或不知情,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乌梁素海、岱海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情况讲不清、对不上,直到2018年4月才上报《岱海湖流域水生态保护建设方案(2018-2020年)》,2018年5月才匆忙印发乌梁素海督察整改分工方案。

自治区发改委

立行立改

3

通辽市霍林河地区违反国家化解产能政策大规模集中发展电解铝产业,导致氟化物污染累积并引发牲畜“异牙病”问题,曾一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专门指出这一问题,要求地方严格控制电解铝产能,切实保障牧民利益。但近年来随着铝产品价格看涨,霍林河地区有关企业又泛起扩张产能的冲动。对此,当地党委、政府态度暧昧,不是坚决遏制企业盲目扩能行为,而是打“擦边球”,导致锦联铝材和创源金属两家企业第一轮督察指出的违规产能中,仍有50余万吨/年电解铝产能在未落实置换指标的情况下,违规建成或在建,加剧了当地生态环境污染风险。

通辽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4

乌兰浩特钢铁公司擅自扩大产能问题,自治区已对兴安盟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但当地仍未汲取教训,对企业2017年11月以来未完成产能置换、擅自恢复生产行为没有及时制止。

兴安盟盟委、行署

2018年12月

5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自治区地下水超采严重、违规使用水资源问题较为普遍,各级水利部门水资源监管力度不足。但2016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作为地下水压采工作牵头部门,对盟市方案审核不严,对超采行为查处不力,特别是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全区地下水超采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12月

6

包头市昆都仑区超采区只实现地下水压采量152万立方米,仅占压采目标的48.4%,难以达到2018年实现采补平衡的目标。

包头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7

包头市东河区超采区只实现压采量94万立方米,仅占压采目标的43.9%,难以达到2018年实现采补平衡的目标。

包头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8

赤峰市红山区超采区多年平均年可开采量4984万立方米,2017年实际取水5600万立方米。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9

鄂尔多斯市8个超采区治理仍未制订具体细化方案。

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10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超采区治理方案既无任务安排,也无时限要求。

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2018年12月

11

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查处力度不足,截至2018年6月,全区仍有339家企业无证取用地下水9493万吨/年。

各盟市党委、政府(阿拉善盟除外)

2020年12月

12

乌海市治理方案要求该市乌海热电厂应于2017年底实现中水回用,但督察发现,企业2018年1-5月仍在无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取用地下水150.79万吨。

乌海市党委、政府

2019年4月

13

乌海市治理方案要求该市海勃湾发电厂(三期)应于2017年底实现中水回用,但督察发现,企业2018年1-5月仍在无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取用地下水124.39万吨。

乌海市党委、政府

2019年4月

14

巴彦淖尔市特米尔热电公司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将生产用水水源转换为再生水,仍在通过供水公司间接取用地下水。

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15

呼和浩特市采暖季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二氧化硫和PM2.5浓度明显高出全年平均水平。自治区整改方案从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加强散煤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但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抓的不紧、工作不力,遇到困难就停下,以致督察整改工作严重滞后。2017年,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指数继续不降反升,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8天,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五项同比上升,其中PM10和PM2.5浓度分别上升4,2%和7.3%。2018年1-5月份,空气质量仍在恶化,PM10浓度同比上升29.2%。

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16

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呼和浩特市2017年底实施大唐托电热源入呼工程,该市擅自放弃整改任务。

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

2020年9月

17

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呼和浩特市2017年底完成50个“城中村”和164个“棚户区”改造任务,任务完成时限推迟到2018年底。

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18

呼和浩特市仍有11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未严格按照要求淘汰到位,但市城乡建设部门却上报完成整改并销号。 

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

立行立改

19

呼和浩特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55家供热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排放问题,其中凯德成热力、维盛达工贸等企业2018年3月几乎天天超标。

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

立行立改

20

在推进督察整改时,一些地方和部门自觉性、主动性不够,责任感、紧迫感不强,有时把开会当落实,把说了当做了,实际工作效果不佳。各部门推进工作大多以调度为主,对上报情况核实不够,对任务进展缓慢的地区缺少督导考核,有的督促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各盟市党委、政府,自治区各相关厅局

立行立改

21

自治区较早就组织开展自治区级环保督察,但进驻时间短,又赋予了多项工作任务;没有紧盯不放的工作措施,也缺乏有力的督查问责,督察工作实际走了过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

22

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作为主要督导单位,督查督办不及时,未落实自治区整改方案中每季度对盟市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的要求,没有形成持续有效的督查压力。

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

立行立改

23

自治区农牧业厅作为草原主管部门,对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底数不清、整改进展迟缓。自治区先后两次下文要求各盟市对违法征占用草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但各盟市瞒报漏报问题突出,数据严重失实。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全区未列入清单的973家矿山企业非法占用草原就达120多万亩。原有大量非法征占用草原项目尚未及时处理解决,2016年以来又新增非法项目286个,侵占草原8.63万亩。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24

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破坏草原问题既没有严格执行草原预审制度,也没有有效组织生态恢复。自治区政府200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征用、占用草原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4年也下发文件要求办理手续时需提交草原主管部门预审意见,但文件出台后,仍违规审批侵占草原用地246件,涉及草原面积4.51万亩。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

25

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监管不力,国电投资集团霍林河露天煤矿2013年以来陆续侵占破坏大面积草原,基本没有开展治理恢复工作,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6年来不仅没有进行过处罚,而且认为企业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做得很好。

通辽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26

根据自治区督察整改方案,质监、工商部门承担煤炭市场监管和禁销劣质煤炭工作。但督察发现,自治区质监和工商部门未认领该责任,未对劣质煤进入煤炭市场进行有效监管。质监部门仅在呼和浩特市等区域进行过煤质风险监测,且在监测发现2017年煤质不合格率达到100%的情况下,仅以政务信息的形式向自治区政府进行了报告,没有采取其他相关措施,也未向其他部门通报情况。工商部门从未开展相关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立行立改

27

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无序开发问题突出,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未承担起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责任。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28

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编制自然保护区内663家工矿企业有序退出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到2018年5月才突击印发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指导意见和自然保护区退出工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严重影响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清退和恢复治理工作进展。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立行立改

29

乌兰察布市自然保护区整治清单内应退出矿业权4个,均未退出。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30

乌海市自然保护区整治清单内应退出9个,实际只退出2个。

乌海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31

呼和浩特市自然保护区整治清单内应退出84个,只退出14个。

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32

锡林郭勒盟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层层部署,但落实不力。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多次发文要求锡林浩特市政府督促白音锡勒牧场荣昌萤石矿、鼎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萤石矿加快整改,拆除设施设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但2018年6月“回头看”现场检查时,盛源、荣昌等萤石矿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鼎城矿业萤石矿尚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

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2019年12月

33

多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因污水管网建设投入不足,污水收集不到位,负荷率仍未达到要求,需统筹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作,切实解决污水直排和超标排放问题。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34

兴安盟突泉清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荷率仅为15.37%。

兴安盟盟委、行署

2019年12月

35

兴安盟科右前旗环美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仅有31.84%。

兴安盟盟委、行署

2019年12月

36

呼伦贝尔根河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仅为24.3%。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37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仅为15.48%。

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38

通辽环亚水务宝龙山分公司2017年在线监测达标排放率仅为45.4%。

通辽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39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2018年3至6月监测数据均有超标,个别时段氨氮超标十分严重。

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40

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前长期超标排放。

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2018年12月

41

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不严不实。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作为呼伦湖综合治理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在工作中没有一盯到底、一抓到底。在编制综合治理规划时不严肃、不科学;在组织规划实施时随意调整、任意变更。应于2017年底完成的20个治理工程项目中,规划投资4.3亿元用于呼伦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湖边餐饮设施拆除2个项目,遇到困难后就全部调出,避重就轻、避难就易,使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剩下18个项目中,16个大幅调整,调整变更率达到90%。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立行立改

42

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实施中,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实际仅投入0.064亿元,资金调减率高达93.6%。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43

2017年呼伦湖COD、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72.8毫克/升和0,127毫克/升,同比上年均有所上升,水质仍为劣V类,形势不容乐观。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44

在清拆呼伦湖湖边社会餐饮住宿等经营场所的同时,呼伦贝尔海事局在湖边建设的45间业务用房,除6间用于办公外,其余均通过出租方式用于接待游客,性质恶劣。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45

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在推进乌梁素海治理保护工作中,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紧迫感不足、主动性不够,对存在问题认识不清,对取得成绩沾沾自喜。多个规划内的重要治理项目没有重点推进,以资金不足为由长期搁置。纳入综合治理规划的96个项目,只实施37项,且仅有19项完成;要求2016年底完成的31个项目,仅8项完成。

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46

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水质改善具有重要影响的排干沟净化工程项目,没有实质进展。

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

2020年10月

47

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水质改善具有重要影响的多个旗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没有实质进展。

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48

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过程中,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的生态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等5个项目均未完成。

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49

巴彦淖尔市农牧业部门在乌梁素海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措施不实、办法不多,工作成效不明显。

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50

河套灌区管理总局组织引进的乌梁素海湖区9万亩养殖项目既未履行环评手续,也未开展生态影响评估便投入生产。

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51

岱海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严重滞后。自治区政府批复的岱海综合治理规划仅设置近期、远期、远景目标,没有明确各工程项目的具体时限和要求;规划项目安排没有紧密围绕岱海湖水减少、生态退化这一核心问题,而是将各有关部门现有项目简单合并,针对性不强。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52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作为具体实施责任主体,在组织实施岱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思路不清晰,好干的干着、不好干的拖着;项目之间统筹协调不力,直接影响了治理效果。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53

2017年岱海水质仍为劣V类,湖面面积和库容量仍呈下降趋势,按此趋势未来10多年内有彻底干涸的风险。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54

岱海有关治理项目进展十分滞后,涉及岱海水质恢复的4个项目,仅有1项按时限完成。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55

岱海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过程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凉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至今仍未完工。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19年6月

56

岱海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过程中,要求2017年12月前完成的“新建温泉小镇5000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截至“回头看”进驻时仍未动工。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57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截至2015年底,全区建成区仍有654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燃煤小锅炉未淘汰,而2014年至2015年又违规新建部分小锅炉。对此,自治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只将督察指出的654台燃煤小锅炉作为淘汰目标,满足于“差不多”“大概齐”,举一反三不够。

自治区住建厅、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

58

“回头看”发现,呼伦贝尔市88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没有完全淘汰。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59

“回头看”发现,赤峰市19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没有完全淘汰。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60

“回头看”发现,通辽市4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没有完全淘汰。

通辽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61

“回头看”发现,锡林郭勒盟5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没有完全淘汰。

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2018年12月

62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大多数工业园区未配套建设正规渣场。为此,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加快园区固体废物处置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12月前完成园区规范渣场配套完善工作,但截至“回头看”进驻,全区64个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仍有25个应建渣场但尚未建成,其中仍处于前期工作的23个,进度严重滞后。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63

自治区经信委作为工业园区渣场建设的责任部门,只进行调度,未进行督办,直至2017年8月才向各盟市印发整改方案,2018年5月“回头看”进驻前才密集发文、突击通报、临时提出整改要求,导致各盟市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自治区工信厅

立行立改

64

包头市共有9个工业园区,其中8个都有大量工业废渣产生,但包头市整改方案只计划对5个园区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场,其他工业园区以企业自建固废处置场代替。

包头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65

督察发现,包头市违规倾倒工业废渣问题突出,该市G6高速公路以南9个沙坑内随处可见工业废渣,数量巨大。

包头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66

乌兰察布市工业废渣环境问题较为普遍,市经信部门及有关县区政府长期不作为、不监管,以致积重难返。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67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旺角工业园区渣场建设滞后,园区内新太铁合金有限公司将约5万吨的铁合金工业废渣倾倒至无任何防渗措施的废弃矿坑内;约5万吨铁合金工业废渣随意堆放在官六号村东侧荒地。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68

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学工业园区丰宇铁合金有限公司约20万吨废渣随意堆放,未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69

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学工业园区航丰公司约500吨废钢渣随意堆放,未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70

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学工业园区福鑫废渣处理公司约4200吨工业废渣随意堆放,未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71

赤峰市未按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单独制定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含砷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置方案,部分企业冶炼废渣等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72

赤峰市巴林左旗工业园区危险废物贮存场建设缓慢,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949吨含砷废渣长期临时贮存,环境风险突出。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73

赤峰市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厂区遗留30吨含砷废渣未及时清理到位。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74

赤峰市富邦铜业存在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75

赤峰市金易来砷业存在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76

赤峰市金剑铜业存在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77

此次“回头看”期间,根据群众举报,督察组查实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凯帝森木器加工厂虚假整改案件。该企业在2016中央环保督察时就因环境污染被举报,当地政府对其实施查封,并向社会公示已关停取缔。但实际是“真掩盖、假整改”,企业一直在非法生产,直至“回头看”进驻前一周,才又给企业贴上“封条”,问题十分突出。

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

立行立改

78

自治区部分工业园区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问题。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79

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超标排放长期没有整改,应予2016年4月开展的扩建和中水回用改造工程,一直没有实施,对此包头市、区两级政府虽然多次研究部署,但均不了了之。直至这次“回头看”前夕,才匆忙安排改造工程解决超标排放问题,但由于扩建工程仍未开展到位,周边区域每天还有1000多吨污水通过排污口直排黄河。

包头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80

北方药业违规填埋菌渣问题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但呼伦贝尔市推进不力,直到2018年5月“回头看”进驻前才突击清理,督察时企业四效浓缩液、浓缩液烧结渣等危险废物仍未有效处置到位。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2018年12月

81

推进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巩固扩大生态保护建设成果。

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市

2020年12月

草原专项1

内蒙古草原生态地位极为重要,但全区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中部、东部地区草原面积呈现减少趋势,全区草原植被平均高度、草原牧草产草量持续下降。督察感到,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保护草原重视不够,重眼前、轻长远,向草原要地、要矿、要钱的现象多见。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2

2016年内蒙古草原资源资产分布调查报告显示,全自治区草原总面积为11.40亿亩,与2010年相比,增加约200万亩,但中部、东部地区的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草原面积表现为减少趋势,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区牧草总产量逐年下降。

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海市

2020年12月

3

自治区草原生态系统总体较为脆弱,草地生态系统质量整体不高、本底较差。遥感监测显示,全区质量为优、良等级的草地生态系统面积比例分别为11.3%和11.9%,差等级的草地生态系统面积比例为35.9%。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4

矿山开采造成草原严重破坏。全区现有占用草原开采矿山项目1536个,其中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1257个,违法比例高达81.8%,侵占草原126.7万亩。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5

赤峰市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矿山项目302个,非法征占用草原23.7万亩。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6

锡林郭勒盟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矿山项目244个,非法征占用草原38.4万亩。

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2020年12月

7

通辽市霍林河露天煤矿南、北矿至今共占用、损毁土地面积6.74万亩,2013年至今合计违法占用草原5436亩,但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对该企业违规占用草原情况从未进行排查和处罚。 

通辽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8

通辽市霍林河露天煤矿矿区恢复治理面积严重不足,生态破坏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该矿占用、损毁面积迅速扩大,增加达1.4万亩,但6年里复垦资金仅投入419万元,复垦面积仅1483亩。

通辽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9

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针对霍林河露天煤矿严重破坏草原生态问题,政治站位不高,重发展、轻保护,对严重破坏草原行为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对企业长期违规违法问题不闻不问。

通辽市党委、政府

立行立改

10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公司是一家纯碱生产企业,所属碱矿违规侵占草原11667亩,矿区管理混乱,现场一片狼藉,大量碱土无序堆放,未按照要求进行覆土种草和地下水监测。未经环评审批,变更部分生产工艺,利用原有采矿坑建设水溶复采系统,未采取防渗措施。

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2019年12月

11

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部门监管失职,在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公司仅完成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情况下,就分别于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对企业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予以验收。

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

立行立改

12

旅游无序开发侵占草原问题突出。随着草原旅游的发展,旅游设施蚕食草原、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草原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地方为了发展草原旅游,不仅缺乏统一规划,甚至肆意妄为、私搭乱建,对草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各盟市党委、政府(乌海除外)

2020年12月

13

自治区共有71家占用草原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57家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涉及草原24.7万亩。

各盟市党委、政府(呼和浩特、乌海市除外)

2020年12月

14

呼伦贝尔市51家A级以上景区中有18个景区占用草原,但仅有3个办理草原使用手续。莫日格勒河流域分布十余家大型景区,草原上遍布永久性蒙古包,基本没有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生活污水没有规范处置,部分景点污水直排莫日格勒河。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15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在2016-2017年间连续在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内引进24个草原旅游项目,占用草原573亩,其中将军泡子景区在无草原审核手续的情况下,不断扩大面积、侵占草原,野鸭湖核心区已部分沙化。

赤峰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16

因矿产和旅游开发等原因配套建设的道路等设施对草原局部地区造成明显破坏。

各盟市党委、政府

2020年12月

17

自治区农牧业厅及相关盟市农牧业部门对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执行不力,过度放牧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各盟市党委、政府(呼和浩特、乌海市除外)

2020年12月

18

2016年33个牧业旗县天然草原冷季合理载畜量约为1830万只羊单位,实际载畜量达到2998万只羊单位,天然草原总体超载率达到64%,自产饲草料不足时只能通过外购方式解决。33个牧业旗县中有31个旗县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过牧超载现象,超载率在100%以上的达19个,超载最严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东部通辽、赤峰以及西部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科左中旗、巴林左旗、科左后旗甚至超载5-10倍。

各盟市党委、政府(呼和浩特、乌海市除外)

2020年12月

19

2016年以来,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甚至未按要求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导致部分草原过度放牧现象严重。

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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