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4年度东乌珠穆沁旗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公开 | |||
索引号:73610061-2/2024-00024 | 发文字号:锡署环字〔2024〕15号 | ||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报告 | ||
概述:2024年度东乌珠穆沁旗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公开 | |||
成文日期:2024-03-0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3-15 20:31:33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2024年度东乌珠穆沁旗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4年03月01日
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1.依法以盟生态环境局旗县市(区)分局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职能。
2.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日常执法工作。
3.承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依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
4.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5.依法受理生态环境方面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
6.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7.加强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三、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强化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动执法,先后联合公安、应急、城管、卫健、市监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大气、水、土壤、固废(危废)等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矿山企业扬尘污染、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固废(危废)等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典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主要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森林公园排查、重点流域常态化治理、医疗废物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按季度完成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任务,有效运用非现场执法监管,利用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及时准确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6.5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1.6万元,减少12.2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6.5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76.5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6万元,减少长12.23%。主要原因是2023年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在同级财政的政采系统预算20万元用于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政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176.5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76.5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上浮,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增大。
(2)卫生健康(类)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0.93万元,减少14.76%。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预算有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无公务员医疗补助。
(3)节能环保(类)支出138.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3.34万元,减少16.88%。主要原因是2023年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在同级财政的政采预算20万元用于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政采。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2.48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单位:单位人员工资上浮,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大。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176.58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76.5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58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 176.5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2.58万元,占97.73%;
项目支出4万元,占2.2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6.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21.6万元,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2023年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在同级财政的政采预算20万元用于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政采。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6.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6万元,减少12.23%。主要原因是2023年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在同级财政的政采预算20万元用于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政采。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1.59%。变动原因:人员工资上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5.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0.7%。变动原因: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3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数0.03万元,增长0.48%。变动原因: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基数减少。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34.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4万元,减少2.49%。变动原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变更,新增购房补贴。
2.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3.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4万元,增加22.48%。变动原因:单位2024年人员工资上浮,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大。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9万元,增加100%。变动原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变更,新增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2.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2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变。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总金额4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一)执法运行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内环办[2019]346号)、《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关于启用全盟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系统的通知》(锡署环字[2016]138号)的要求。
2.立项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内环办[2019]346号)、《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关于启用全盟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系统的通知》(锡署环字[2016]138号)的要求。
3.实施主体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
考核监测工作经费共4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4万元。
5.实施周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该项目预算4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7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2万元、工会经费2.32万元、福利费2.2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万元,减少29.25%。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车减少1辆,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5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0项,采购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4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强 联系电话:0479-32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