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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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16-10-28 13:33:38

  2012年,锡盟环保局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为主线,坚持经济、环境统筹协调发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全盟整体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环保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现就我局领导班子2012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抓好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注重学习,不断提高组织领导能力。主要组织学习了十八大会议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履职到位,警钟长鸣。三是团结协作,集体行使职权。班子成员之间能够做到工作常联系,思想常见面,遇事多商量,不搞一言堂或者个人说了算,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班子中形成了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以及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心全意谋环保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

  我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事关环保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作为增强环保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和制度两条防线,增强了廉政意识。按照盟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工作中,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重点开展了警示教育,廉政建设专项教育和拒腐防变经常性教育。二是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行为。在领导体制上,坚持行政领导与党委领导相统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公开;在工作方法上,始终同反腐倡廉,行风建设相结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在监督保障上,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确保群众监督真实有效,密切了干群关系,规范了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行为。三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不断拓宽班子成员的知识面,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来指导环保工作实践。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做好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2012年我盟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减少2%,净减1548吨和1604吨,氨氮排放量减少1.5%,净减29.8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零增长。为了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合理安排减排项目。今年我盟共安排减排项目26个,其中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1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4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4个、氨氮减排项目14个。二是加强了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处理在线监测系统不正常使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滞后、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采取公开通报、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挂牌督办等手段,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脱硫脱硝、污水处理设施行为,解决了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企业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等问题。三是按照核查要求对减排企业进行了预核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积极准备减排台账,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确保减排项目能够得到环保部的认定。四是加快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内蒙古海河流域优先控制单元2012年综合治理方案(滦河锡林郭勒盟控制单元)》和《锡林郭勒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2012年度实施方案》及《锡林郭勒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计划》,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五是编制完成了《锡林郭勒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实施方案》,并对我盟重点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整理完成了全盟涉重企业减排台账,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进行审查评估。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一是对自治区环保厅审批的27个项目出具了初审意见,对1个规划环评进行了审查,对25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32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对7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执行标准予以了确认。二是对辖区内的12个旗县、市、区的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全盟共发现未批先建项目29个,未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13个,根据不同情况分类下达了整改通知。三是对2008年以来辖区内已审批、验收的可能引发环境风险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设项目开展了环境风险排查,确保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得以落实。四是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方面,2012年,我盟共有1个项目通过环保部验收,17个项目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验收,68个项目通过盟环保局验收。对“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省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累计现场检查企业210家,对4个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对13个在建项目下达了尽快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对苏尼特右旗宝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铁精粉企业“三同时”落实不到位“久拖不验”的项目,建议当地政府实施关闭。五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在今年的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共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156份,行政处罚企业37家。全年共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检查6979人(次),检查企业1530户(次),限期整改企业10家,责令停产企业7家,处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87起,案件查处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不断强化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了滦河水系、锡林水库水质的例行监测,真实客观的反映两大水系的水质变化情况和水环境质量现状,为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二是对盟内75家涉及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细致的摸底排查,通过现场核对各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编码、对比台账、对照网上系统,完成了放射源信息一致性的工作,实现了帐、物和系统信息的“三统一”。三是完成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数据、范围、功能区划以及相关图件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了对生态环境扰动大的项目如矿产资源开发、道路交通建设、旅游资源等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穿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根据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违法活动和建设进行了清理整顿。

  (四)全面做好环保各项工作。一是完成了2012年各项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2012年全盟到位各类环保专项资金574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1726.4万元、自治区财政拨付3217万元、盟级财政拨付799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组织申报2012年度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共获得国家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70万元。三是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认真督促落实全盟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建设。锡盟蓝天伟业有限责任公司尾气检测站完成1.7万台辆汽车尾气检测工作并发放了环保汽车尾气检测合格证。锡盟翔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多伦鑫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完成尾气检测机构建设,经自治区环保厅批复同意已试运行。西苏旗方兴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东乌旗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四是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截止12月31日已对全盟265家排污企业进行了排污费的征收核定工作,共征收排污费4373万元,其中盟级监察支队征收排污费1663万元,旗县级监察大队征收2710万元,同比上年增收593万元。五是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我局投资近20万元经费,印刷了6万份“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富饶的锡林郭勒”为主题的彩色宣传折页,13000册《环境保护知识手册》、13000册《公民读本》。并发放到各旗县市区、各大企业及学校、社区。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号召公众从我做起,推进污染物减排,践行绿色生活,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创建“绿色学校”14所,并举办了一期绿色学校负责人培训班。

  四、加强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盟环保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把局办公室确定为综合治理工作主管科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指派专人专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了专人负责、职责明确、措施得力。三是不断强化防范与管理。进一步加强系统车辆管理、财力管理、法制宣传等工作,加强了内部防范,系统全年未发生可防性案件和治安案件。四是继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积极配合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全局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过去的一年,我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有成绩、有成效,这是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体环保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资源环境代价仍然较大,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观念仍然存在。二是火电企业脱硝设施改造进展缓慢,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完成难度大。三是环境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建设项目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不补票”的现象,一些建设项目还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四是环境基础管理水平仍需加强。环境监测、监控手段比较落后,监测、执法能力比较薄弱,环境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五是环保机构能力与队伍建设距离全面履行职责、适应环保历史性转变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在增强职能和强化服务方面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