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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盟环保工作报告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2016-10-28 13:33:35

  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

  关于报送2009年环境保护

  工作总结的报告

  盟行政公署:

  今年以来,锡盟环保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污染减排为重点,监管与服务并举,依法行政与强化治理并重,深入推进老污染源整治和新建项目环评工作,全力促进全盟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2009年,我盟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6万吨,较2008年增长1.62%;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7.9万吨,较2007年增长2.6%。为切实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减排任务,锡盟环保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会同城建部门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减排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目前正在进行督查汇总;二是加大对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提高脱硫效率。锡林浩特第二发电厂4号和5号机组的在线监测设备预计在7月底完成安装。上都电厂、锡林热电厂脱硫设施已经安装了在线监控采样装置,待调试稳定后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三是加强新建电厂“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确保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通过168小时运行测试,对白音华金山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四是对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铜冶炼等19个减排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察。目前,西苏旗朱日和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粗铜冶炼厂等16家企业已由当地政府关闭,并拆除了主要生产设备;五是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正蓝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多伦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二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计划今年7月底投入运行。西乌旗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计划今年10月底投入试运行。东乌旗、西苏旗、东苏旗、镶黄旗等4个旗城镇污水处理厂计划今年开工建设,2010年投运。东乌旗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停工。西乌旗白音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计划今年10月底前投入运行。锡林浩特市新绿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计划今年7月底投入运行。

  经我盟初步核算,上半年,我盟化学需氧量排放0.6228万吨,新增0.038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6.66%;二氧化硫排放3.433万吨(其中电力2.023万吨、非电1.41万吨),净消减1.017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2.85%,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一升一降”。

  ——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至目前,全盟共有157个建设项目通过了各级环保部门审批,其中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露天煤矿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审批,有38个建设项目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审批,有117个建设项目通过了盟环保局审批。今年全盟共有9个建设项目通过了各级环保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中有2个项目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验收,有7个项目通过了盟环保局验收。由国家和自治区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了100%,由盟级以下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92%以上;二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加强风电场建设项目生态保护管理及认真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09年自治区工业重点项目中新开工项目及2006—2009年上半年自治区已批复项目“三同时”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对47个风电项目和156个其他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共有33个项目风电项目和86个其他项目已开工建设,有14个风电项目和64个 其他项目未开工建设,有3个风电项目和6个其他项目通过各级环保部门验收。已开工项目能够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意见,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三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截至目前,盟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共对10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了环境监理,对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同时还对70个建设项目的“环评”进行了技术评估,为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提供了科学依据。

  ——科技监测与辐射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对全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生产企业进行了逐一核查,对全盟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企业进行登记注册。针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加强对全盟医疗卫生行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及医疗垃圾的处理处置环节监管力度,确保群众人身安全;二是严格执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放射源的进出流通关,开展全盟范围内所有放射源和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单位进行专项了检查。对涉源单位提出了完善应急预案的整改意见。组织完成了全盟持用放射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登记发放工作;三是完成了1-6月份滦河水系、锡林水库的水质例行监测工作,获得大量数据,使之形成了完整的水质监测数据链条,真实客观的反映两大水系的水质变化情况和水环境质量现状;四是完成了国控和区控重点污染源(1-2季度)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治区,对我盟重点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和主要污染染物排放情况、排放达标率、超标排放原因做出了评估,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有效数据支持;五是完成了锡林浩特市和二连浩特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审核工作,两市“成考”结果均比上年有所提高;六是积极开展了典型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及全盟12个典型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并开展了全盟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规划与财务工作。一是完成了200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及2009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季报工作,并上报自治区环保局。200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共汇总重点污染源企业数154家,比2007年度增加6家;二是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认真做好申报2009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督促项目落实单位做好资金配套、审计等工作;三是积极争取盟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向蓝旗等5个旗县环保部门下达盟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10万元,基层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积极组织相关旗县申报2009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上报6个乡镇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项目。

  ——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一是认真实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配合国家和自治区环保部门完成了2008年安排的我盟太仆寺旗、西乌旗、正镶白旗“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项目的监督检察和绩效考核工作。并组织申报了2009年“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项目,目前太仆寺旗幸福乡进展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二是全面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在全盟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的基础上,正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编写全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报告、各专题报告以及全盟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四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多伦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旗县规划已经通过了自治区组织的专家评审,多伦县开展了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多伦淖尔镇、大北沟镇、蔡木山乡、大河口乡分别编制了创建规划,待自治区验收后报国家批准。同时加快国家级生态旗县建设步伐,争取再建成1-2个国家级生态旗县,目前西乌旗正在做申报前期工作。

  ——环境监察工作。一是对全盟112家排污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排污费收缴工作,上半年,全盟排污费解缴入库438万元。出动环境执法检查人员2715人次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564家;三是高度重视环境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目前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72起,全部办结,案件查处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环境宣传与教育工作。全盟各级环保部门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联合有关宣传新闻单位,结合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如:锡林浩特市环保局会同盟市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整治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对个别存在污染隐患或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现场整改,并为各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提出指导意见、进行了技术指导。多伦县环保局举办了“挑战大舞台”环保专题综艺活动,教育引导全县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优良美德,积极践行“减少污染—行动起来”这一主题,为建立和谐多伦、生态大县贡献力量。正镶白旗环保局在明安图镇、星耀镇及朝克温都尔奶牛养殖厂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纪念“6•5”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全盟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00余份(册),张贴宣传挂图400多幅,出动宣传、执法车辆90多车次。继续组织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盟共创建“绿色学校”78所,其中国家级绿校1所,自治区级绿校17所,盟级绿校43所,旗县级绿校17所。创建环境教育基地6处,其中自治区级4处。创建绿色社区3处,其中自治区级绿色社区1处,盟级绿色社区2处。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盟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局作为全盟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开展了实践调研,整个活动在盟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三检查指导组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下,经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围绕全盟环保中心工作,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为环保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一是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各项要求,加强了环保干部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二是建立健全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岗位的轮岗、重大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使用、排污费核定收缴等方面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三是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程序,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其它工作。积极组织全盟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累计捐款5800多元。继续实施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向自治区环保局,盟委、行署报送信息40多期。深入扶贫点和帮扶地区,开展了帮扶活动。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步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锡盟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机构建设、能力建设、环境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污染物减排形势严峻。当前我盟正处在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而且国家已经将我盟确定为国家级的煤电基地,今后一个时期还将有大量的新建工业项目陆续上马,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污染物减排问题,势必影响我盟新上项目的审批和核准。同时全盟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离自治区确定的到2010年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有很大差距,工程减排量极小;二是“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需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盟新上项目较多,但项目“环评”执行率远远低于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尤其是公路建设方面特别突出,全盟大多数低等级公路建设项目都没有进行“环评”,导致公路建设取弃土场、物料堆放极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建设,长期以试生产名义不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进行违规生产。一些非污染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设期没有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生态破坏、扬尘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三是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区和企业的环保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自觉性仍然很低,存在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的倾向。部分企业为加快发展,追求利润最大化,存在为追求眼前、局部利益不同程度地破坏环境的行为。有些企业的环保设施擅自闲置,形同虚设,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现象屡禁不绝;四是环保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全盟各旗县市均已单设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但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方面与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要求,与上级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同时,个别地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仍然很薄弱,缺乏必要的环境监测、监察设备,环境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2010年工作安排

  一是按时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环保局布置的季报、半年报、全年报表工作。继续做好我盟申报中央及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督促已建成试生产的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尽快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产。对我盟 “十一五”期间审批并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全部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的监管力度。在今后建设项目审批中,不仅仅考虑单个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环境问题,还要考虑工业集中布局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按照资源分布的特征,打破行政区划来进行区域规划环评,环境敏感区域和所有的工业园区从明年开始开展规划环评。并把总量减排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一律暂停审批新建项目。对全盟的未审批先建设的建设项目、未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园区、新建排放生产废水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限期内未整改的企业开展环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四是督促、指导各地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增减台帐。继续开展好全盟水源地保护区的调查以及污染源普查的汇总、总结、档案归档等工作。协调各地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四是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盟内能力建设投资,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区域环境安全应急系统。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增强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建成盟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认真落实《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五是继续开展全盟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自然保护区、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

  六是认真进行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将廉政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和投诉的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管理,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和解决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以权代法、以情代法、执法违法等问题,促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大力实行政务公开,不断扩大环保工作的社会知情面和内部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法制建设工作,认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七是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计划生育、扶贫助残等各项工作。

  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