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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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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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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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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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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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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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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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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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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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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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北方上都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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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和多伦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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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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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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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风电基地属新建项目,项目在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和多伦县境内共划分为五个风电场区,分别位于正蓝旗西、哈比日嘎苏木西北和桑根达来镇西南、多伦县多伦淖尔镇南和西干沟乡的东北部,其中上都1号场区规划容量为300MW,上都2号场区规划容量为300MW,上都3号场区规划容量为500MW,多伦1号场区规划容量为200MW,多伦2号场区规划容量为300MW,本工程总规模1600MW,总占地面积为719.8478hm2,临时占地688.1910hm2。
五个风电场区新建472台单机容量为3400kW的风力发电机及472台箱式变压器、5座升压站、架空集电线路和埋地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
本项目总工期24个月,劳动定员为240人,项目总投资935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5.5万元,占总投资的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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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 施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外购,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和食堂油烟。
防治措施包括:在大风天气禁止开挖施工作业,禁止车辆在站区内行驶;对易起尘的建筑物料运输车辆加以覆盖,对车辆限速减少扬尘产生,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五个场区5座升压站内食堂油烟和运输道路产生的扬尘。
防治措施为;厂区内有部分检修道路为碎石路面,较易起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大风天禁止车辆在站区内行驶,要求对巡视检修车辆控制车速,进场前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废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防治措施为:对建筑材料、水泥等采取篷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施工营地设在升压站附近,设临时旱厕,对旱厕加强管理及时清掏,运送到附近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包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
营运期五个场区5座升压站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升压站内绿化,不外排。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工程采取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加强工程管理,要求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控措施
项目区域区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主变下的事故油池、油品库、危废暂存间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化粪池、隔油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风机基地区域、箱变基地区域、35KV配电室;非污染防治区:综合楼、辅助楼等。
一般污染防治区通过在抗渗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掺水泥及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目的,简单防渗区不设计防渗措施。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一)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挖掘土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总量为1955448.8m3,其中挖方977845.4m3,填方977603.4m3,弃方为242m3,弃土填于风场内的低洼处,进行植被恢复。
项目施工期五个风电场区风机组建筑垃圾、升压站建筑垃圾、集电线路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定期外运处置。
施工期5个风电场区生活垃圾,经场区内分类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定期外运处置。
(二)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风力发电机维修垃圾和污油(风场内风机的润滑油)、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隔油池废油脂、废铅酸蓄电池。
防治措施为:
1.单座升压站每天在站人员为16人,单座升压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管理要求定期清运。
2.项目五个场区升压站设5座食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产生废油脂,属于一般固废,5个食堂废油脂定期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回收公司回收处置。
3.项目五个场区5座升压站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4.项目5个厂区风机维修垃圾和污油属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在5个升压站内分别设置1座20平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地面做防渗,建设围堰,防止渗滤液二次污染;产生的危废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5.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运营中会产生少量废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HW49),每3-5年更换一次,每台风力发电机组一次产生2块废蓄电池,5个风电场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为4.72t/次,废铅酸蓄电池分别暂存于5座升压站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置。
6.地面采用钢筋混凝土垫层,上涂二道防水膜(聚丙烯)和二道防水砂浆(间隔施工),或者在水泥地面上加敷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5个风电场风电机组500m范围内和运输道路200范围无环境保护目标。
(一)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噪声为挖掘机、空压机、推土机、起重机、振捣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防治措施为: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加强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车辆运输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二)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期五个场区风力发电机组的噪声、5座升压站内的电气设备噪声以及检修道路车辆噪声;噪声设备噪声值在75-100dB(A)之间。项目五个场区内检修道路远离住户,检修道路不对外开放,日常只有风机检修车辆运行,一般派出检修车辆为小型车,检修道路交通噪声不大,
防治措施为:合理布局场区,主变布置在场地中间,周围布置主控楼等辅助建筑;选用低噪声风机和低噪声变压器,加强风机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对升压站周围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对风机、变压器等基础的隔振处理;对升压站室内变配电设备噪声,采取室内壁吸声设计;检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
五、生态保护措施
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有:对风机及箱变基础、升压站、生产生活区、道路路基和电缆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通过对风机点位与当地林草部门核准,调整风电点位,避开国家级公益林地;施工期会占用少量灌木林地,实行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根据林业部门的要求在当地其他地方种植树木,补充损失的林地面积,对生态环境进行生态补偿。对于临时占地占用的林地则在施工结束后实施林地植被恢复措施,按照当地的植物种类以及植被覆盖率进行恢复。设计对上都1号场区升压站内绿化面积为1100m2、上都2号场区升压站内绿化面积为1000m2、上都3号场区升压站内绿化面积为1500m2、多伦县1号场区升压站内绿化面积为1100m2、多伦县2号场区升压站内绿化面积为1300m2,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主要播撒的草籽为当地冰草、披碱草,施工结束后当年进行翻土、播撒草籽、洒水。次年对植被未恢复的区域再次进行播撒草籽,3年内应恢复临时占地面积的80%以上,5年之内应恢复全部临时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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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示:2020年7月2日~7月18日 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和多伦县政府网站网站上进行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北方上都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意见的公开信息公示,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2日至7月18日在该项目风场范围内张贴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告;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的反馈意见。本项目公众参与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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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