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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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金风科技零碳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锡林郭勒润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位于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板块内,锡林浩特市杭盖街道欣康村 |
内蒙古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厂区总占地面积58601.42m2 ,本项目占地面积7500m2 。根据《锡林郭勒盟金风科技零碳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锡林郭勒盟金风科技零碳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总占地面积 58601.42 m2(合 88 亩),总建筑面积为28107.00m2,主要建设办公楼、厂房、库房、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出地面楼梯、控制室及门房,配套建设硬化、绿化、给排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购置安装相关配套设备。 项目建成后年产双馈风力发电机500套、调相机100台,新能源变压器500台、风(光)发电高低压成套设备27865台(套)。由于市场和公司资金等原因,本次一期项目仅建设1#电机车间、5#危化品库、6#危废暂存间、7#一般固废暂存间、9#门卫、10#地下消防水池及泵站、11#非机动车棚及配套附属设施和本次项目占地范围内的硬化绿化工程,建设1条发电机生产线,年产8-12MW双馈风力发电机 500台套。本环评仅针对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他内容建设时,再另行评价,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总投资 4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75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3.98%。生产车间: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8小时工作制。喷漆间: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8小时工作制。劳动定员为50人。 |
施工期:(1)废气:①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采取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程度;②建筑扬尘,整个施工现场四周设置临时围挡,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加强环境管理等;(2)废水:①生活污水排入新建的化粪池处理,严禁散排;②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水池,将搅拌砂浆、润湿建筑材料和清洗施工设备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后用以浇洒场地。(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工地管理工作等。(4)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到指定的地点填埋,开挖表土堆存于预留用地,并采取苫盖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运营期:(1)废气:①工件表面除锈和清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G1),封闭式车间。②调漆、喷涂和干燥过程有机废气,其中喷漆房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过滤后送入沸石分子筛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RCO)(TA001)处理后通过 1 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取 98% ,年运行 4800h ,单套风量为 30000m3/h。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有封闭门窗全,并在通风口设置活性炭吸附箱,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无组织排放。④汽车尾气,缩短厂内运输距离,选用尾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的运输车辆。⑤运输扬尘,厂内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清扫,可有效降低扬尘量。(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沉淀降解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向外环境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单元的中间处,车间风机设置在车间内侧,通过厂房隔声和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4)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均应按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分别设置专用的暂存设施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集与处置。 |
本工程公众参与企业采取网络和现场信息公示。本项目的第一次公示由锡林郭勒润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本项目第二次公示由锡林郭勒润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7日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于2025年3月17日和2025年3月18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及现场张贴公示。在两次信息公布的公布日之内,锡林郭勒润玺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未收到公众来电咨询,表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的建设无意见,无人反对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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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7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0479-8234258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