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1 |
阿尔58X断块产能地面工程 |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9口采油井、6口注水井、1口水源井(用于提供注水水源);新建8座采油井场(其中单井采油井场7座,双井采油井场1座)、6座注水井场,新建1座集中拉油点,新建1座阿尔52注水站;新建输油管线4.5km(由井口至集中拉油点),注水管线6.0km(由阿尔52注水站至各个注水井);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油量为1.62×104t,年注水量为3.6×104t。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井场等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密闭集输和密闭拉运的工艺,井场等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采出水由管线输送或密闭拉运至阿尔联合站,经油水分离后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钻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均由密闭罐车拉运至阿尔联合站,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含油污泥。落地油、含油污泥采取桶装形式收集、废防渗材料折叠打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锡林浩特市龙腾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泥浆不落地装置区、放喷池、应急池、危废暂存间、井口、柴油罐区、拉油点单体罐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所有防渗措施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标准。 (6)环境风险 按照规范要求存放风险物质;加强生产过程管道和设备的管理与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针对井喷事故、管道或罐体泄漏事故设置应急预案,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检测仪表,定期对管线和罐体进行超声波检查,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有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物质运输、贮存过程和对生产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在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16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对本项目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价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于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在北方新报(刊号CN15-0052)对本项目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在报告书报批前进行了报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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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尔善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阿尔善宝拉格镇和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赛音乌苏嘎查境内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赛音乌苏嘎查及锡林浩特市阿尔善宝拉格镇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65.95h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钻井59口(其中56口采油井、3口注水井);新建49座采油井场、3座注水井场;新建油气集输管线40.7km,注水管线3km;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油量约336t/d,注水量为111m3/d。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施工期扬尘以及生产过程中井场无组织废气。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大风天气适当洒水抑尘。生产过程中采取管道密闭输送,加强阀门、管道的检修与维护,拉油井场采取密闭拉油流程,井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固体废物:拟建工程产生的落地油等含油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废水:项目产生的采出水由管线或密闭拉运集输输送至阿一、哈一、蒙一联合站,经油水分离后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钻井废水、洗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由密闭罐车分别拉运至阿一、哈一、蒙一联合站,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同时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土壤和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泥浆不落地装置区、放喷池、应急池、危废暂存间、井口、柴油罐区、原油储罐区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所有防渗措施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标准。 (6)环境风险:按照规范要求存放风险物质;加强生产过程管道和设备的管理与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针对井喷事故、管道或罐体泄漏事故设置应急预案,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检测仪表,定期对管线和罐体进行超声波检查,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有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物质运输、贮存过程和对生产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杜绝环境风险事故。 |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于2022年9月13日以网络形式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主要形式包括:网络、报纸、张贴三种方式(报纸公示均在《北方新报》进行公示,刊号:CN15-0052),同时提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并将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在我单位办公室,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二连分公司向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5年4月3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书。在以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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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尔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①钻井工程:新钻9口采油井(阿尔29-181井、阿尔29-183井、阿尔29-20井、阿尔29-182X井、阿尔3-501X井、阿尔3-726X井、阿尔3-718X井、阿尔3-719井、阿尔3-722X井)、1口注水井(阿尔3-723X井);②井场工程:新建采油井场7座(其中单井采油井场6座,三井式采油井场1座),注水井场1座;③新建集输管线12.5km,注水管线0.85km;④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产油约1.9×104t/a。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井场等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密闭集输的工艺,井场等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采出水由管线输送至阿尔联合站,经油水分离后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钻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均由密闭罐车拉运至阿尔联合站,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落地油采取桶装形式收集、废防渗材料折叠打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锡林浩特市龙腾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泥浆不落地装置区、放喷池、应急池、危废暂存间、井口、柴油罐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所有防渗措施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标准。 (6)环境风险 按照规范要求存放风险物质;加强生产过程管道和设备的管理与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针对井喷事故、管道泄漏事故设置应急预案,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检测仪表,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有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物质运输、贮存过程和对生产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在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16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对本项目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价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于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在北方新报(刊号CN15-0052)对本项目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在报告书报批前进行了报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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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宝力格油田巴19“二三结合”化学驱地面建设项目 |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阿拉坦合力苏木布力彦嘎查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7.5641h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钻20口采油井;新建注聚井18口(利用现有采油井11口、现有注水井7口);新建13座采油井井场(其中包括单井式井场8座,双井式井场3座,三井式井场2座);新建1座集中注聚站;宝一联污水系统改造新增1套170m3/h气浮处理装置;新建油气集输管线1.506km,注聚管线10.3km,注聚站至宝一联清水调水管线0.7km,宝一联至注聚站清水掺水干线1km,水源井供水管线1.5km;配套建设供水(新建3口水井,用于注聚清水用水)、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产液量497t/d、产油量44t/d、注聚规模为880m3/d~1180m3/d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井场等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密闭集输工艺,井场等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注聚站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密闭的措施,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采出水由管线输送至宝一联合站,经油水分离后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钻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均由密闭罐车拉运至宝一联合站,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落地油和废防渗材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锡林浩特市龙腾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泥浆不落地装置区、放喷池、应急池、危废暂存间、井口、柴油罐区、原油储罐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所有防渗措施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标准。 (6)环境风险 按照规范要求存放风险物质;加强生产过程管道和设备的管理与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针对井喷事故、管道或罐体泄漏事故设置应急预案,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检测仪表,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有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物质运输、贮存过程和对生产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在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对本项目进行第一次网络信息公示,并委托监测单位开展了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价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25日进行了第二次环评网络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6日在《北方新报》(刊号CN15-0052)对本项目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2025年4月7日,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报批前公示。根据《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宝力格油田巴19“二三结合”化学驱地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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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巴彦都兰嘎查和阿拉坦合力苏木阿拉坦合力嘎查、布力彦嘎查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钻20口采油井、4口注水井、1口水源井;新建14座油井井场(其中包括新建单井式井场9座,双井式井场4座,三井式井场1座)、4座注水井场;对现有巴10注水站进行扩建;新建集输管线3.082km,掺水管线3.082km,注水管线1.41km;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年产油量为1.78×104t,年注水量为4.38×104m3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井场等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密闭集输和密闭拉运的工艺,井场等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采出水由管线输送或密闭拉运集输至宝一联合站,经油水分离后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钻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均由密闭罐车拉运至宝一联合站,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藏层位。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含油污泥。落地油和含油污泥采取桶装形式收集、废防渗材料折叠打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锡林浩特市龙腾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泥浆不落地装置区、放喷池、应急池、危废暂存间、井口、柴油罐区、原油储罐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所有防渗措施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标准。 (6)环境风险 按照规范要求存放风险物质;加强生产过程管道和设备的管理与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针对井喷事故、管道或罐体泄漏事故设置应急预案,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检测仪表,定期对管线和罐体进行超声波检查,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有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物质运输、贮存过程和对生产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了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 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13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首次公示。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在《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出版主办、刊号CN15-0052)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2025年4月7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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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6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0479-8234258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