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9 16:45:00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多伦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多伦新型工业化化工区内 

多伦县丰华热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多伦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多伦新型工业化化工区内,占地11.87hm2 

多伦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设1×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150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换热首站以及与工艺生产相适应的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并同步建设热力站13座(其中利用原有8座,本次新建5座),一次网干线6.93 km,分支线管15.32 km。 

工程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劳动定员为 130 人。 

本项目总投资43090.38万元,环保投资共计4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2%。 

  

  

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废气及汽车尾气。 

防治措施为:在施工区界设围墙或遮挡物;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及时处理;运输车辆不超载,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扬尘区及道路洒水;当风速大于8m/s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工地车辆出口设置水池,池内铺设碎石,减少驶出工地车辆轮胎夹带的泥土量;一切排烟装置都采用合格产品,有害气体的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施工过程,采用密闭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回收设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不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二)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和道路扬尘。 

防治措施为:为减少大气污染以及适应国家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工程烟气除尘措施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燃煤采用公路运输,运输时对车辆进行遮盖,防止扬尘。灰渣调湿后采用密闭式卡车运输,防止运输过程洒落起尘污染环境。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为:施工期混凝土浇筑废水、土石方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污水等悬浮物浓度高的废水水量大,含砂量大,其中SS经沉淀后可以大部分去除,该部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机械车辆维修冲洗废水中主要含泥沙及油污,其主要污染控制指标为SS、石油类,沉淀并经除油装置除去其中的石油类后回用。工地生活区依托丰华热力公司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多伦县城镇污水处理厂。 

(二)运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 

防治措施为:本工程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多伦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水处理系统排污水、输煤栈桥冲洗水排污水及动力车间清扫排污水;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道路降尘用水、灰渣调湿用水、干煤棚及灰渣库降尘用水等,所有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机械施工噪声及交通噪声。  

防治措施为: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场所车辆进出路线远离居民区,车辆通过居民点时减速、禁鸣。施工期未出现扰民现象。 

(二)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 

防治措施为: 

在厂区建筑上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措施,车间内运行管理人员的值班室,应设置完善的隔音措施。如选择隔音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以保证工作环境噪声在相应劳动卫生标准范围内。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确保厂房门窗的闭合,破损玻璃的及时更换,确保厂房有效隔声。 

对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分不同情况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及吸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对可能产生噪声的管道,特别是泵与风机连接的管道采取柔性连接的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土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为:工程地基挖掘产生的废土石除主要用于回填地基,其余部分和建筑垃圾及时外运,因此,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因长期堆存或外弃而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生活垃圾以有机污染物为主,少量的生产废物以无机污染物为主。施工现场设垃圾回收箱,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为废渣,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为:1、灰渣处置措施 

工程灰渣属于Ⅱ类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已与多伦县显军砖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粉煤灰供应协议》,年产灰渣195123.62 t,厂区灰渣场暂存后,全部运往多伦县显军砖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电厂建设活动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少占土地,利用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将施工工人临时住所、材料堆放场设置在院墙内,减少扰动范围。施工结束后,立即采取植被恢复措施,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对地表的破坏程度,而且可以起到改善当地地表植被的作用。材料运输线路控制在同一线路上,避免地表结皮破坏,减少风沙流动。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施工队伍和车辆,制定严格的行车路线,严禁车辆随意碾压,定点堆放弃土弃渣,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019年11月5日,多伦县丰华热力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公示材料,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多伦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12间多伦县丰华热力有限公司在多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了《多伦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6间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2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多伦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7月29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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