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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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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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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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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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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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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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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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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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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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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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锡林郭
勒白音
华煤电
有限责
任公司
铝电分
公司自
备电厂
2×350
MW机组
建设工
程脱硝
、脱硫
、除尘
系统改
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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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工业园区内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号露天矿地面工业场地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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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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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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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工业园区内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号露天矿地面工业场地南侧。项目为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高精铝板带项目自备电厂2×350MW机组项目的脱硝、脱硫及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属于环保工程改造,不涉及自备电厂2×350MW机组项目的其他工程内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时间365天,总投资为2629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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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烟气。
防治措施为:
项目SCR脱硝装置采取前置式布置,脱硝装置采用2+1层催化剂,综合除尘效率为99.994%。
二、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中新增脱硫废水排放量为0.04m3/h(350.4m3/a)。烟气脱硫净化系统废水的水质主要含有悬浮物、pH值、钙、镁、铝、铁重金属以及氯离子、硫酸根、碳酸根等,排放的废水中总悬浮固体(SS)浓度较高、呈弱酸性。
防治措施为:现有工程新建1座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m3/h,用于灰场抑尘用水。
三、运营期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项目脱硫、除尘效率提高后,新增脱硫石膏(含水率20%)产生量为478.5t/a(其中烟尘15.453t/a、脱硫石膏463.048t/a)。
防治措施为:石膏在储存间暂存,作为建材外售;项目年生成废催化剂120t,催化剂主要由催化活性成分(五氧化二钒V2O5)和一些支撑材料(二氧化钛TiO2)等组成,废催化剂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中建设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存放废催化剂,建筑面积200m2,可存储半年危废产生量,危废每两个月由有资质单位清理并处置一次。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的贮存进行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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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15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保护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