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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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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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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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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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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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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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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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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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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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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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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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
巴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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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300
MW风电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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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东北侧约30k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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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苏尼特左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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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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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东北侧约30km处,风电场中心地理坐标约为北纬43°59'14.12",东经114°7'0.62",项目规划圈定面积约108km2。与原项目对比分析,此次变更的主要内容为:由原来的100台3.0MW机型的发电机组变更为76台3.4MW和13台3.2MW发电机组(变更后的89台风机机位仍在原项目中的100个风机机位之列,不新增机位);总体占地减少6.84hm2,永久占地增加0.5hm2。项目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与原环评一致。
项目在岗人数定为20人,工作时间为365天。本项目总投资变更为2097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8万元,占总投资的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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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搅合站扬尘和食堂油烟。
防治措施为:
1.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喷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或到指定地点堆放;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水泥、砂石料等的装卸作业,砂石料露天堆放需加盖防雨布。
2.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尤其是泥砂时),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控制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的车速,减少行驶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对运输道路定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对距施工道路较近的村庄路段的洒水抑尘措施,保证每天洒水4-5次。
3.项目施工期对拌合站内砂料堆进行定期喷水、四周设置挡墙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对水泥筒库呼吸孔及库底采用单机布袋除尘收尘;加强物料输送和装卸管理,减小卸料落差,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输送。
4.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油烟净化措施,食堂燃料应以清洁的罐装石油液化气或煤气为主。不得私自建设任何类型的燃煤锅炉。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和道路扬尘。
防治措施为:
1.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处理,经处理后的烟气经收集后由屋顶达标排放。
2.在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车辆在站区内行驶;常规气象条件下应限制车速减少扬尘,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为:在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针对砂石料堆放场、临时弃土等设置排水沟,采取一定的防雨水冲刷措施,防止地面漫流,破坏周边水土;针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简易厕所和防渗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运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00.8m3/a,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主要为有机污染物。
防治措施为:生活污水来自升压站,经过格栅拦截较大的悬浮物后,自流入初沉池部分。污水经调节、均质、均量消灭高峰负荷后,用污水泵提升分别进入接触氧化池。生化后出水经二沉池使污泥沉降,上清水自流入消毒池,达到排放标准。污泥池定期清掏外运。
处理后的废水能满足城市绿化用水要求,可用作场区绿化用水,不外排。冬季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收集池,容积350m3,能够满足污水暂存需要。
(三)地下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防治措施包括:
1.主变事故油池及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污染区采取严格的基础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混凝土池采取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升压站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取基础防渗,通过在抗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防水剂,其下垫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
2.危险废物由专门容器收集,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及时委外处置。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包括:
1.项目风机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废土方,大部分回填,剩余土方集中堆放于临时弃土,及时调配用于场内道路修筑、场地平整等进行综合利用。采取临时弃土的临时防护措施,如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其它覆盖物,待最终完工后进行土地整治利用。
2.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清运,并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倾倒点处置。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定期清掏化粪池产生的固废,用作农肥。
(二)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污泥、少量维修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和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维修垃圾、主变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
防治措施为:
1.合理设置区内垃圾收集点。一般性生活及厨房垃圾(包括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经袋装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可回收利用固废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2.日常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维修垃圾,均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HW08),经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
3.项目主变压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不进行变压器油更换,为防止事故情况发生,在主变压器旁边布置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容积为50m3,满足贮存一台主变事故状态下的60%排油量,事故油池必须有防渗、防漏措施。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场地距最近居民325m,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昼间55dB(A)要求。
防治措施为: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减少运行噪声;风机吊装场地安排在离村庄较远的一侧。
(二)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单机容量为3000kW风发力发电机组,风机轮毂高度为90m,当机组正常运转时其轮毂处的噪声值在104dB(A)左右。降噪后风机噪声值约94dB(A)。距风机距离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距T34风机503m处的居民点,风机贡献值 为40.01dB(A),敏感点预测值为昼间45.6dB(A),夜间41.5dB(A)。厂界噪声达标。
防治措施为:
1.合理布局场区,合理布局升压站,主变布置在场地东侧,周围布置主控楼等辅助建筑;合理布置风力发电机组;选用低噪声风机;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机检查;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等,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2.升压站周围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合理布局升压站,针对升压站室内变配电设备噪声,采取室内壁吸声处理措施。
3.检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缓因道路破损而增加噪声影响。加强距道路较近的村庄道路两侧的绿化,同时加强该段车辆管理,路过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
五、生态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永久占地为5.42hm2,占地类型基本为草地。这些土地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土地利用类型转变为工业用地,经过补偿后对整个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影响不大。临时施工区、拌合站场地、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面积为89.47hm2,其中施工道路临时占用草对局部牧业产生暂时性影响,但施工结束后,经采取植被恢复保护措施后,该临时占地一般在2-3年内基本可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
生态保护措施为: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2.严格控制在永久占地、临时用地范围之内,少占草地,又方便施工;新建道路尽量避绕植被覆盖度高的草地,针对确实无法避绕的区域建议进行植被移栽工作。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不得随意破坏植被;施工营区等临时建筑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4.集电线路挖沟施工时,及时填埋、平整,结合原土地利用情况恢复植被,以撒播草籽为主。凡因风电场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包括风场界内外)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
5.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时,将表层土与基础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临时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它覆盖物。
6.施工期主要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场地的光源方面采取措施,减小对鸟类的影响。为了减小对夜行性鸟类的干扰,对施工场地的光源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在有大雾、小雨或强逆风的夜晚,停止施工。
(二)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为:
1.对工人进行保护鸟类的教育,使他们自觉爱护鸟类,禁止他们借助灯光捕捉候鸟;避免在风电场吸引其它啮齿目动物的到来,因为它们是猛禽类的食物,通过控制鸟类食物来源也可以减少鸟类的死亡率;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鸟类监测部门,建议改用白色为主叶片尖部橙红色可警示鸟类避让。
2.对已建成的风电场进行不少于1年的鸟类死亡率监测。一旦发现与夜间迁徙候鸟或白天集群迁徙活动的猛禽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应立即移走或拆除。在恶劣天气期间(大风、大雾天)派专人巡视风场,遇到有撞机受伤的鸟类要及时送至鸟类观测站,由鸟类观测站人员紧急救助。
(三)土壤侵蚀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认真搞好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道路两侧应种植天然植被带,减少水土流失。
2.在雨季和汛期到来之前,备齐土体临时防护用的物料及各种防汛物资,随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少土壤的流失。
3.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所有车辆按选定的道路走“一”字型作业法,走同一车辙,避免加开新路,减少对地表的破坏。
4.施工期间要求做到挖填同步,施工临时堆土场四周采取土袋防护以及苫盖措施,并对施工区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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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公示:内蒙古能源发电苏尼特左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
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22日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网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2019年7月11日和2019年7月12分别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22日在项目附近村庄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报告书的基础资料数据属实,内容无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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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保护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