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电科耀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台风电塔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0 09:43:00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内蒙古中电科耀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台风电塔架生产线建设项目  

   

 

 

 

 

 

 

 

 

 

 

 

 

 

 

 

 

G2  

08东侧  

内蒙古中电科耀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苏尼特右旗赛罕塔拉镇,G208东侧,隔路为苏尼特右旗绒毛纺织产业循环经济园东区,厂区东南北侧均为空地。占地面积89482.8m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00台风机塔架。  

本项目劳动及管理人员共计200人,工作实行两班制,全年工作日为240天。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68%。  

   

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  

防治措施为: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为在物料装卸、搅拌和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禁止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设置围布、拦板,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和起尘的物料、渣土;加强施工和车辆运输管理,减轻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喷漆室废气、焊接废气、切割粉尘、喷砂粉尘和食堂油烟。  

防治措施为:项目喷漆室出风口均设置一层漆雾过滤棉对漆雾进行首次过滤,另设置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对漆雾及有机废气进行后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项目运营期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焊接废气主要为埋弧焊和保护焊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数控切割过程产生氧化铁和氧化锌等金属氧化物颗粒。在车间设置抽排气扇,通过车间空气稀释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焊烟污染物产生量非常小,数控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氧化物颗粒部分沉降到切割机下方设置的槽内,其余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装置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评估认为,《报告书》给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防治措施为: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排水和车辆冲洗水。工程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回用到混凝土地面养护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产生量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在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二)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设置化粪池一座。食堂废水经不锈钢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排入化粪池后由吸粪车清运至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一)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为:  

1. 对产生建筑垃圾,采取有计划的堆放,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按当地环保及城建部门要求送指定建筑垃圾场集中处置;在施工场地内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按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  

2. 生产固废  

对钢板边角废料、废焊丝和粉尘进行集中回收,定期外售处置;对废弃钢丸收集后,由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理;项目废弃包装主要是各种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包装箱,定期按废品外售;项目抛丸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输至园区工业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油漆使用量较大,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置。  

4.危险废物  

项目漆渣,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12、900-252-12。附着于工作台面的漆渣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漆雾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49、900-041-49。为保证过滤棉处理效果,项目漆雾过滤棉每1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后的废过滤棉收集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置,危废编号HW49、900-041-49。收集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滚轮架等设备运作、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危废编码HW08、900-214-08。收集在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在厂区在设置1座50m2的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暂存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防治措施为:施工噪声源为基础开挖、吊车、振捣机、电锯等机械,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设置在棚内,且施工噪声影响特点为短期性、暂时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运输车辆途经居民路段时,禁止鸣笛、车辆减速慢行,同时材料运输只在昼间进行,根据现场实地踏勘,施工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住户,项目交通噪声对运输道路两侧声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噪声。  

采取的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各种风机均设置在独立空间,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加装润滑剂,减轻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降低噪声源强影响。通过厂区合理布局,设置高噪声设备的车间为合理位置,设置隔声门和楔形窗,并对厂房墙壁和房顶做吸声处理。  

建设单位于2019年9月4日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于2019年11月26日在项目所在地政府网站(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补充公示)。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18日,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途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报告书的基础资料数据较完善,内容无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了公众参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10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10日-20201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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