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综合能源公司道西工业园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7 10:23:00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内蒙古电力集团综合能源公司道西工业园区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  

 

 

 

 

 

 

 

 

 

 

 

约14  

km  

正镶白旗蒙电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正镶白旗东北约14km,坐标为东经115°09'28.13",北纬42°20'50.76"之间。装机规模为10MW,设计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3.3MW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00m,风轮直径146m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为0.75kV,经电缆引至箱式变压器,通过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经1回电缆集电线路接入新建35kV开关站,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道西庙110kV变35kV侧。项目不建设升压站;年发电量0.31亿k.Wh,施工道路将现有道路改造加固为四级碎石路,道路长4km,宽4.5m。项目占地面积为3.0249hm2,其中永久0.2509hm2,施工临时用地2.774hm2,占地类型为草地和未利用地  

本项目施工期劳动定员30人,工作天数为30天。  

本项目总投资为7859.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29%。  

   

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  

防治措施包括:减少建筑材料露天堆放,露天堆放加以覆盖;开挖的土石方回填或运到指定地点;对施工工作面堆场及道路实施洒水降尘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针对沙土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运输砂石料、粉料分别堆放在材料库的骨料仓和粉料仓内,材料库设计成封闭式混凝土拌合场加强管理,四周采用简易围屏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现场拌合作业;运输道路200米范围无敏感点分布;燃油机械和柴油发电机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柴油等。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道路扬尘。  

防治措施为:在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车辆在站区内行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施工道路洒水抑尘控制车速等,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为: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t,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由附近居民拉运用作农肥;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机械冲洗废水油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机械清洗或道路洒水  

(二)运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设生活区无废水产生。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一)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土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为:项目挖方量为6135m3,全部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石、砂土等,能回收利用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225t,经场区内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二)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维修垃圾(HW08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03t/a,属于危险废物。  

防治措施为:不落地专用回收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经采取了上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为风电场机械施工噪声及交通噪声。  

防治措施为:项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减少运行噪声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配戴耳套等防护用具;车辆运输途径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二)运营期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转时轮毂处的噪声项目采用单机容量为3300kW风发力发电机组,当机组正常运转时轮毂处的噪声功率级在104dB(A)左右项目区500米范围内无牧民  

防治措施为:设计时合理布局场区、风力发电机组;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提高风机机组的安装精度,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风机、变压器等基础隔振处理;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对项目区周围植树种草绿化。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设计永久占地面积为0.2509hm2,临时占地面积为2.774hm2,施工前对临时设施的布置要进行严格审查;植被恢复区域总面积约为2.774hm2,主要为检修道路两侧2m区域,施工区、电缆埋设区域,风机基础18m半径内(包含箱变基础处)区域,高架线以及箱变开挖等扰动区;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允许随处乱排工程临时废渣  

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时,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它覆盖物;施工破坏植被造成裸露的土地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  

临时工程灰土拌和场和建材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在永久征地范围内使用;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先修路再竖立风机,施工便道利用原有乡间旧路;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施工结束时对各类临时用地及时复垦及恢复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实施施工监理等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对工人进行保护鸟类的教育,禁止借助灯光捕捉候鸟;对风电场进行不少于1年的鸟类死亡率监测;检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加强路两侧的绿化、车辆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727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27日-20207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