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锅炉烟气固碳环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14 15:45:00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锅炉烟气固碳环保工程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尼特公司)地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是一家天然碱开采与碱加工相结合的生产企业。苏尼特公司利用天然碱,建成纯碱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15t/a、小苏打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20t/a,配套建设有热电车间(2*75t/h燃煤锅炉),CO2制备车间。由于石灰窑制备CO2耗能较大,且存在环保设备落后、无组织排放等问题,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引进烟道气固碳设备,提取热电车间燃煤锅炉尾气中CO2取代石灰窑制备CO2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脱硫除尘塔、活性炭吸收塔、胺液吸收塔、除氧塔、胺液再生塔、二氧化碳分离塔、气液分离器等装置;生产辅助系统包括原料罐、配电室等设施。  

   

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  

防治措施包括:  

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临时道路清洁、湿润,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减缓行驶;施工中建筑物用围帘封闭,运输车辆出场时使用毡布覆盖,施工场地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划定场地定点堆放;在弃土表面洒水,对弃土堆场周围采取围护措施;装运过程不得超载,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对工地门前的道路弃土、建材洒落及时清扫等。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胺吸收塔排放的废气和胺液储罐排放的无组织废气。  

防治措施为:  

原料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塔、活性炭吸附塔净化,除尘、脱硫,排入胺吸收塔,在吸收塔内烟气中的CO2组分被吸收,未被吸收的尾气在吸收塔上部经洗涤冷却,经塔顶高效除沫器二次分离器除掉夹带的溶液后,由60m高烟囱排入大气。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为:建材堆放时加以覆盖,防止雨水冲刷,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水泥材料不得倾倒于地上,工程废料及时清运;严格管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严禁油料泄漏和随意倾倒废油料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乌日根塔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涤液缓冲罐排水、蒸汽冷凝水、脱硫废水、循环水处理装置排水和地面冲洗废水。  

防治措施为:洗涤液缓冲罐排水由管道排入胺液配制罐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为清净下水,回用于矿区参与洗泥制卤;本次新增脱硫废水依托厂区现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规模可满足本次新增脱硫废水,处理后进入厂区现有杂水池,用于项目储煤棚、固废填埋场降尘洒水及厂区周边绿化用水;循环水装置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均排入厂区杂水池,经沉淀后用于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  

三、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包括: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收集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及时清运;车辆运土时避免洒落;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  

(二)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塔及胺液过滤器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胺液过滤器过滤产生的填料渣。  

防治措施为:废活性炭产生量为34.42t/a,属于危险废物,填料渣附有乙醇胺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  

防治措施为:施工时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点,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机械噪声超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车辆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控制车速,运输时避免经过敏感点等。  

(二)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水源热泵、换热器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防治措施为:水泵等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器及墙体进行降噪;电机设备采取基础隔振处理,进出口安装可曲挠半软性接头,泵体安装高阻尼粘弹性垫圈;在总平面布置上把高噪声设备安置在一起,设置单独房间;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布设。  

201987日,建设单位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网首次向公众公示了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环境影响公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公示,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2019918日至108日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网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2019920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在企业认真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214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214日-20202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