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能阿巴嘎旗3号风电场一期150MW风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15 17:25:00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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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能阿巴嘎旗3号风电场一期150MW风电项目变更  

阿巴嘎旗洪格尔苏木阿拉坦图古日格嘎查和萨如拉锡力嘎查  

阿巴嘎旗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洪格尔苏木阿拉坦图古日格嘎查和萨如拉锡力嘎查,原有工程总占地面积592600m2,变更后新增占地面积48840m2  

阿巴嘎旗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对项目区风机的单机功率进行调整,原有150MW规模不变,规划将原有44台34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箱式变电器变更为50台3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箱式变电器。原有44台34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箱式变电器建设点位不变。其中,新增五台风机位于风场范围东北侧;新增一台风机位于风场范围东南侧。  

原有项目工程总投资107869万元,环保投资约11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105%。本项目新增6台风机投资129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116%。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染物为扬尘、燃油废气。  

防治措施: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由于用机械量少、排放量不大,所以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二、施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按新增6台风机的工程量。施工工期按1个月计算,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76.8m3/a;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50m3/a。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有机物;设备冲洗废水中主要是含有一些悬浮物及油污。  

防治措施:设备冲洗废水经移动式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施肥。  

三、固废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固废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次变更新增6台风机的固废工程量,场地风电机组、变电器安装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回填余土。  

防治措施:产生的回填余土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单独堆放,用于施工结束后原有项目区升压站及其它基础工程的平整场地、植被恢复用土、不得随意堆放、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最近的垃圾填埋场,不外排。  

(二)运营期固废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由于原有44台风机废润滑油的产生量不变,项目新增6台风机的废机油量,项目废弃润滑油属危险废物,项目进行润滑油更换时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共同进行,由资质单位将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直接带走,不在本项目区暂存。  

四、运营期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产生噪声的各种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变更后占地面积增加48840m2,其中施工临时占地46000m2,包括吊装占地16000m2和临时道路站占地30000m2。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临时占地面积要控制在最低限度,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使原本脆弱的生态系统受到威胁;对于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保持原地貌,不要乱搭、滥建;施工区表层土壤要单独存放并用于回填覆盖的设计。施工完毕后,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本项目新增6台风机工程施工工期为1个月,场内道路平整后也将进行压实处理,及时对施工碾压过的土地进行人工洒水,按原来的地貌选择当地草种,如羊草、赖草、冰草、雀麦、小叶锦鸡儿等进行恢复性种植。因此,施工活动对项目评价区生态影响较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715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715日-20197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保护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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