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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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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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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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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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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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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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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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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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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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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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
特
金
曦
黄
金
矿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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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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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公
司
毕
力
赫
金
矿
区
Ⅱ 号 矿 带 金 矿 石 采 选 建 设 项 目 尾 矿 库 扩 容 改 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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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都仁乌力吉苏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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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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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珊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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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都仁乌力吉苏木境内,。建设内容主要为在现有尾矿库拦挡坝下游约459m处新建一座8m高的拦挡坝,尾矿库占地面积由76.55hm2增加至109.03hm2,尾砂仍采用干式堆存、库尾排矿的排矿方式。扩容后堆积顶面最高点标高由1270m增加至1280m,总堆积高度40m,新增库容1104.93×104m3,总库容为1481.35×104m3,可继续服务17.7年,库别为三等库。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项目总投资7242.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50万元,占总投资的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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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场地、运输道路旱季加强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具的保养和维护,不使用带“病”机具;施工现场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物料堆放和裸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运输100%密闭、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落实等。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尾矿库未恢复区域扬尘及初期坝坝面产生的无组织扬尘。
防治措施为:尾矿库周边建设1000m防风抑尘网,达到设计标高堆存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尾矿堆存过程采取分区堆放,依托现有2辆10t的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洒水后尾矿渣表层潮湿;尾矿库下风向1km范围内无居民,尾矿库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加强尾矿库周围绿化,种植滞尘性较强的灌木等。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砂石冲洗水、搅拌机用水、砼养护水、机械设备洗涤水,含少量的油污和泥砂,生产废水设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44m3/d,在施工场地设防渗旱厕及沉淀池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选矿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或厂区生产、绿化等。
(二)运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防治措施: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尾矿库洒水用水量约为2.25t/d,全部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地下水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渗滤液。库区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尾矿渗滤液混排;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设计要求完善尾矿库周围的截洪沟等截流设施,减小库区的汇水面积;完善尾矿库库区的渗滤液导排系统,运行期内定期检测渗滤液导排系统,保证正常运行,当衬层上的渗滤液深度持续增大时,及时采取有效疏导措施排除积存在库区内的渗滤液;冬季选厂检修停止生产时及时将尾矿库回水区、输水、回水管路以及储水池、事故池清空;出现非正常状况时采取维修或加筑尾矿坝措施;尾矿砂排放采用双套闭路管线,一用一备,建立管线巡查制度,如发现管路有破损、泄漏现象及时停产、修复;将汛季进入库区的雨水及尾矿渗滤液全部返回选厂循环利用。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土方。
防治措施包括:扩建工程筑坝所用石料均取自矿山开采出的废石,可满足使用要求,无弃方产生,与公司现有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尾矿渣。
防治措施为:采取强化自然降解法对尾矿渣进行处置。
四、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与交通运输噪声。
防治措施为:采取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合理操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进行大噪声作业。
(二)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水泵噪声和机械运输噪声。
防治措施为:尾矿库所在区域为开阔草原,周围无敏感点分布,尾矿库噪声源低于工业场地噪声设备源头。
生态保护措施为:项目在回水管线工程周围施工区域新增部分临时占地,新增临时占地面积为0.64hm2,扩建项目建成后进行植被恢复,扩建后尾矿库总占地面积109.03hm2,目前已恢复三期植被,共计占地面积6.8hm2,采取边堆存边恢复的方式进行土地平整,种植适合当地的牧草和灌木;施工前,对表土单独堆放、管护,用于尾矿库植被恢复时用土;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方案,规范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不得随意践踏草地,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防治乱捕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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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8日,建设单位在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首次向公众公示了项目环境影响公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至7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络平台的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2019年11月1日、7日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报告书提出了合理的大气、水、生态污染防治措施,评估认为在保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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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7月22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0479-8108744(传真)。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