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公路工程、赛乌苏至额仁淖尔段公路工程两个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9-8228970
通讯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盟人防办大楼 锡盟环保局监督管理科
邮 编:026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公路工程 |
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正蓝旗 |
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
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监测站 |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公路工程位于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正蓝旗境内。起点位于锡林浩特,终点止于桑根达来。将国道207一级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公路升级为高速公路,完全利用全幅路段34.963km,并在长111.476km的单幅路段相应增加一幅(左幅),升级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全长146.439km。全线新建中桥1座、小桥8座、涵洞155道、互通立交4处(利用原有1处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交15座、通道39座、收费站4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超限检测站2处、观景台3处。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内环审[2011]236号文对项目环评予以批复, 2011年5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以环办函[2011]480号文对本项目生态专题予以批复。项目实际总投资388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149万元,占总投资的2.87%。项目于2011年8月开工,2013年12月交付使用。 |
1、全线新增总占地面积为691.65hm2,其中:永久占地325.20hm2,临时占地366.45hm2。临时占地包括:30处取土场,11处预制场(拌和站),11处项目部,22.7km长的施工便道。环评批复要求设12处取土场,不设弃土场。实际沿线取土场共有30处,占地面积249.53hm2,不设弃土场,全部弃土均回填至取土场。30处取土场均进行了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平均植被盖度为50%;11处预制场(拌和站)全部进行了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平均植被盖度为60%,11处项目部中1处租用原桑根达来收费站,不需复垦,其余施工结束后均进行了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平均植被盖度为70%。全线施工便道总计22.7km,平均宽度约10m,采取翻松、挖除、清理平整、人工播撒草籽的恢复方式。主线两侧施工便道已平整复垦,连接线标段施工便道植被处于自然恢复中,目前恢复情况良好。全线路基边坡植草205.54hm2,路堤边坡网格状植草139.76hm2,路堑方砖植草42.24hm2,浆砌片石护坡2234m3。全线收费站、服务区占地面积22.94hm2,共计绿化面积6.99hm2,硬化面积共计13.73hm2,绿化率为30.48%。 穿越自然保护区调查情况:既有一级公路在AK3+700~AK29+400段和AK47+450~AK48+250段两次穿越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线路穿越保护区实验区的总长度约26.5km。本项目主线在AK3+700~AK29+400段和AK47+450~AK48+250段两次穿越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线路穿越保护区实验区的总长度约26.5km。距该保护区的希尔塔拉河流湿地核心区边界最近直线距离约4092m,距缓冲区边界最近直线距离约为2997m。省道307连接线在L1K2+750~L1K15+650段穿越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线路穿越保护区实验区的长度为12.9km,距离希尔塔拉河流湿地核心区最近距离为7724m,距离缓冲区最近距离为5722m。 项目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工程内容包括10处取土场、3处项目部、拌和站(预制场)、12.9km施工便道。工程在保护区内永久占地116.67 hm2、临时占地87.36hm2,其中取土场占地51.33hm2,项目部、拌和站(预制场)占地28.29hm2,施工便道占地7.74km2。施工结束后,保护区路段的取土场,主要采取了人工平整,人工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植被恢复措施,利用插沙障,人工播撒草籽等措施防风固沙,平均植被盖度约为60%;项目部、拌和站(预制场)占地已拆除复垦,植被恢复情况较好;施工便道采取翻松、挖除、清理平整、人工播撒草籽的恢复方式,已全部复垦,正逐步恢复植被,目前恢复情况较好。 2、锡林浩特南收费站锅炉房内设2台1t的CDZW型热水锅炉(一用一备),德力格尔收费站锅炉房内设2台1t的CDZW型热水锅炉(一用一备),以上2个收费站锅炉房,设1根高18m的烟囱,炉内石灰石脱硫并配备多管旋风除尘器(配套碱液喷淋设施);灰腾河收费站锅炉房内设2台1t的CWNG0.7-85/60型热水锅炉(一用一备),设1根高25m的烟囱,炉内石灰石脱硫并配备多管旋风除尘器(配套碱液喷淋设施);乌日图收费站锅炉房内设2台1t的WGIII系列环保无烟锅炉(一用一备),设1根高12m的烟囱,炉内石灰石脱硫并配备脱硫除尘器。 锡林浩特服务区锅炉房内设2台2t的CDZW-1.4-95/70-AII型热水锅炉(一用一备),设1根高18m的烟囱,并配备多管旋风除尘器;灰腾河服务区锅炉房内设2台2t的CWNG1.4-85/60型热水锅炉(一用一备),设1根高25m的烟囱,并配备多管旋风除尘器;桑根达来服务区锅炉房内设2台2t的WGIII系列环保无烟锅炉(一用一备),设1根高12m的烟囱,并配备脱硫除尘器。因服务区未正式运行,故服务区内锅炉房未投入使用,冬季供暖暂时采用电暖气。 3、4个收费站均建有一座处理能力为1m3/h的WSZ-1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产生量共1752m3/a,经处理后暂存于容积为33.64m3(2.9m×5.8m×2m)的储水池,用于冬储夏灌。 3个服务区均建有一座处理能力为5m3/h的WHYTH-5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后暂存于容积为84m3(3m×7m×4m)的储水池,用于冬储夏灌。因服务区未正式运行,故不产生生活污水。 4、建管办对沿线距公路35m以内环评要求的11户居民12间房屋以及水井、围墙、厕所、坟墓等进行了拆迁补偿。 5、生活垃圾产生量共为10.95t/a,除锡林浩特南收费站生活垃圾定期由通勤车拉回市垃圾转运站,其余收费站生活垃圾采用填埋处理。锅炉灰渣产生量 21.43t/a,产生的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 |
公众意见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45名被调查对象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5被调查对象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基本满意。经向当地环保部门了解,该项目在建设、试生产期间未收到环保方面投诉。 |
2 |
赛乌苏至额仁淖尔段公路工程 |
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右旗 |
苏尼特右旗交通运输局 |
锡林郭勒盟创绿环境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赛乌苏至额仁淖尔段公路工程位于二连浩特市及苏尼特右旗境内,起点位于二连浩特市赛乌苏(G208公路K31+231处),途经额仁淖尔苏木,终点止于苏尼特右旗与四子王旗交界处,线路总长75km,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2009年3月锡林郭勒盟环保局以锡署环审表[2009]8号文对项目环评予以批复。项目实际总投资4018.8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
线路总占地面积为112.2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56.25hm2,临时占地面积为55.96hm2,包括取土场、项目部及拌合站、施工便道占地。 公路全线共设置取土场10处,未设置弃土场,总占地面积约为8.94hm2,(环评要求设置取土场4处,设置弃土场1处),K52+200路右4700m取土场处已由苏尼特右旗林业水利局修建水坝,其余取土场边坡没有实施削坡,植被恢复较差,部分土质边坡由于坡度不能满足其稳定性要求而出现滑塌现象。 施工便道(总长约80km,宽约5m)、项目部及拌合站占地(设置项目部及拌合站3处),总占地面积约47.02hm2。K52处项目部在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已作为养护工区继续使用,K53处拌合站在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又作为其他项目的拌合站继续使用,其余两处拌合站及项目部在施工结束后已清理平整,自然恢复植被。 |
公众意见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10份,收回有效问卷10份。10名被调查对象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经向当地环保部门了解,该项目在建设、试生产期间未收到环保方面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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