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旗范围内供热企业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行为,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保障数据有效稳定上传,按照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关于开闸供热企业专项现场帮扶指导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近日,锡盟生态环境局太旗分局配合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深入太仆寺旗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专项现场帮扶指导工作。
本次帮扶指导工作重点关注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情况。企业积极配合,并为本次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同时要求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负责人到达检查现场,配合此次专项现场帮扶指导。
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02、 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要求,帮扶组对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测数据稳定上传情况、自动监测数据标记情况等进行全面“体检式”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一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压实企业在线监测管理主体责任;二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视检查,掌握自动监控设施实际运维情况,确保其运维规范,提高其运行率和准确率;三是要适时“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防问题反弹,切实规范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联合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强化自动监测检查,提高排污企业生态文明思想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严肃认真对待自动监控设施在线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准、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力支撑。
一审:宋越嘉
二审:曹志国
三审:李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