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锡党发〔2021〕16号)和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21〕13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34项:督察期间,仅在锡林浩特市周边就发现3家奶食品加工、2家涂料加工、喜洋洋生物动力科技公司、赛源工贸公司、金香玉豆制品公司、亿蒙风情食品加工、悠郎食品公司、5家塑料加工企业、1家废品回收共16家未纳入整治清单的“散乱污”企业。
监管单位:盟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追究组(盟纪委监委)
责任地区:锡林浩特市
整改目标:将相关企业纳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清单,实施分类综合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情况:由盟生态环境局组织监管部门对销号资料进行审核,并逐一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开展验收工作。经审核验收,一致认为具备销号条件,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9-8234545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 盟人防办大楼锡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