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以下简称《文书制作指南》)。
《文书制作指南》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并参考借鉴了生态环境部新修订发布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和自治区司法厅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等资料。《文书制作指南》共48条,重点解释了各种文书的用途和作用,规定了制作方式、文书格式、使用方法等,并对常见错误进行重点提示。同时,还收录了57个常见文书表格样式,分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个模块,适用于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以及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等执法文书制作。
《文书制作指南》的制作发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的书面表达形式,对于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针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