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至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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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科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整改任务:《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高温蒸汽灭菌仅可处置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不能处理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锡林郭勒盟现建成运营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均采用高温蒸煮工艺,全盟尚无法处置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 |
责任单位 |
锡林浩特市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建成可处置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投运。 |
整改措施 |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可集中处置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
完成情况 |
锡林浩特市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购置低温裂解处置设备一套和高温蒸汽处置设备一套(备用),2021年12月建设完成,2022年设备试运行,2023年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4年11月12日取得了由盟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已具备处置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