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现将《锡林郭勒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情况汇报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4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要求各盟市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自治区预案要求,及时修订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备案。按照自治区要求和行署工作安排,由盟生态环境局牵头,对《锡林郭勒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进行修订,先后两次征求了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盟直16个部门意见后形成送审稿,经分管副盟长研究,并报请行署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署常务会。
二、预案内容
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8个章节,24个方面内容。
本预案较《锡林郭勒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从4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细化了工作原则。将工作原则中的 “分级管控,精准减排”部分细化为“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落实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二是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按照自治区预案要求提高了启动预警门槛标准,将原启动条件“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AQI>200 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三是完善了预警审批流程。在预警审批中增加了“应急联动预警审批”,对接到自治区提出的应急联动要求后发布启动或解除应急联动预警和响应等相关审批流程进行了完善。四是规范了应急响应措施。对“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和“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提出了不同的措施要求。
现提请行署常务会议审议,参照自治区发文规格,由行署办印发并公布实施。
附件:1.《锡林郭勒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 》(送审稿)
2.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前后对照表
附件2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锡林郭勒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0年版) |
修订后 锡林郭勒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4年版) |
无此内容 |
1.总则-1.5工作原则: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盟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
3.监测与预警-3.2.1预警分级: 全盟统一预警分级,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预警。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
3.监测与预警-3.2.1预警分级: 全盟统一预警分级,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预警。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 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
无此内容 |
3.监测与预警-3.2.4.3预警审批 应急联动预警审批,当接到自治区区域应急联动统一要求时,由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布应急联动区域预警要求。 当预测已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区域发生区域性重污染过程时,由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相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布预警要求,同时根据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向相关盟市提出应急联动要求。 |
4.应急响应-4.3应急响应措施 未区分“因细颗粒物(PM2.5) 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和“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 |
4.应急响应-4.3应急响应措施 将应急响应措施分为:“因细颗粒物(PM2.5) 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和“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