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021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73610061-2/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建议提案办理\议案 | ||
概述:关于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021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4-06-2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6-25 16:35:0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裴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多种方式保证农牧区居民供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盟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推进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一是持续推进散煤治理,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以乡镇(苏木)或村(嘎查)为单元整体推进清洁取暖。二是“以供定改”,科学规划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三是各旗县市(区)结合实际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监督检查,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四是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煤炭产品,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
近几年,我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要求,积极申报农村牧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推进了东乌旗、镶黄旗、太仆寺旗等地区煤改电项目。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盟委、行署工作部署,按照盟政协及相关委员监督意见,持续加大农村牧区清洁取暖改造力度,积极申请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探索清洁取暖新方式切实提升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2024年 6月 25日
签发人:赵宏
联系人:敖日格乐
联系电话:0479-810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