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073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73610061-2/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建议提案办理\议案 | ||
概述:关于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073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4-06-2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6-24 16:37:1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唐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我盟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就在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面提出的8个方面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快机构性质定位,充实执法队伍,凝聚人心
2024年,我局已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并将其纳入大生态转型统筹解决的六个问题清单之中。目前,我们正全力以赴推动“六个统筹”工作的落实,力求一次性梳理清楚职能职责、体制机制、人员力量等方面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和问题,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和提升。
二、细化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优化监管程序,协调配合
2024年5月,我局联合盟自然资源、水利、农牧、林业和草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此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联合会商、定期与随机执法、案件移送、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共享以及联合培训交流等多项工作机制,实现了部门间协同执法的无缝衔接。
三、多措并举优化信访通道,强化网格监管,全面覆盖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奖励机制,以激励的方式发挥人民群众社会监督作用。2022年,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办理全区第一件举报奖励信访案件,对信访举报人进行奖励,该信访举报奖励案件获选全区十大法制事件。同时,为全力解决好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建立信访疑难问题答疑工作群,对全盟疑难信访问题、群众不满意信访问题实施线上解决,在办理信访案件的同时,提高信访调查处置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和推动网格化监管方面,制定了年度信访工作培训计划,并要求各旗县市(区)分局主动与苏木乡镇(街道)对接网格化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作用,明确苏木乡镇(街道)环境隐患问题线索上报工作机制,真正发挥苏木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作用,随时更新网格人员名单,以及时发现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隐患问题,防止出现信访举报问题。
四、提升智慧化非现场执法,运用科技手段,柔性执法
我局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建设生态文明新路径,建设“智慧环保”平台,总计投入1746.36万元。平台投入使用以来,截至目前,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的污染源企业达到1033家,汇聚数据超过3.5亿条,形成了完整的全盟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和生态环境保护“一网统管”平台。我局组织开展全盟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专项行动,减少对企业实地检查频次,以组织各旗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采用登陆互联网、专网监管平台交叉互查的比武方式,排查涉嫌机动车尾气、竣工验收造假、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电监控使用异常等涉嫌违法违规问题。通过以信息化监管方式,既优化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又不断强化了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提高了执法监管力度。
五、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加大稽查力度,破解难题
我局秉持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执法效能的原则,依据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全盟范围内的实战比武活动,本着“以老带新”的原则,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综合能力。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模拟听证和模拟法庭案件审查机制,对执法人员办理的案件进行全方面的审查,以变换审查案件的角度审视执法程序规范性和案件办理合规性。此外,我局坚持年度稽查考核范围不低于30%个地区的工作要求,将年度盟局执法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标准化建设、信访受理解决情况、案件办理质量等全要素的内容纳入稽查考核范围内。因此,持续开展年度执法大练兵和稽查工作,解决了基层执法人员“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的问题,逐步提升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综合效能。
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转变执法方式,帮扶入企
我局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印制普法宣传手册,借助六五环境日宣传、专题讲座等途径,提升企业法制观念;二是开通短信告知平台,该平台针对全盟企事业排污单位在节前生态环境安全防范、节后复工复产、环境治理设施异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等情况发生前,对相关企业进行提前警示;三是在微信公众号上设立了执法帮扶窗口,企业可以通过该渠道提交“帮扶入企”的申请。一旦申请得到批准,执法人员将亲临企业,提供“点对点”和“一对一”的定制化帮扶服务;四是针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企事业单位在企业信用修复方面遇到的难题,我局先后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醒预警工作机制》《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程序》等制度,以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强化内部监管程序,提高效能
在联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基础上,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分别在2015年、2020年联合印发《锡林郭勒盟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和《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累计移交公安机关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件。在强化内部执法监管程序方面,依托智慧环保平台,自主研发了全区首个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实现对行政处罚案件在调查、办理、审核、执行都全过程的追溯监管。
八、推进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形成常态
2016年以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紧盯各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调度推进作用,每年度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的信访举报问题开展回头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针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环境问题,一律予以严惩。同时,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和“回头看”整治为工作抓手,强化执法监管的力度,以曝光违法行为、发布典型案例,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在盟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级自治区生态环境门户网站,相继曝光10余件生态环境违法案例,尤其2022年办理的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不断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改革,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在资金投入和装备配备上,不断向旗县市(区)予以倾斜。不断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不断提高旗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综合效能。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考核机制。以稽查考核为重要工作抓手,不断完善稽查考核内容,把队伍建设、重点工作推动、环境问题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均纳入到稽查考核范围,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的提高。同时,健全完善奖惩工作机制,不断激发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肯干事、敢干事”的干部予以奖励,对“不想事、不做事”的干部予以严惩。
(三)持续保持生态环境严管态势。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重要工作抓手,在问题整治上实施“点面结合”,在解决具体整治问题的同时,做好行业性整治。真正发挥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这把利剑作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
签发人:赵 宏
联系人:原 博
联系电话:0479-8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