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阿巴嘎旗分局公开文档 | |||
索引号:73610061-2/2024-0005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公报, 公告 | ||
概述: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阿巴嘎旗分局公开文档 | |||
成文日期:2024-10-2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1-07 15:05:11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阿巴嘎旗分局公开文档
部门(单位)名称: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单位负责人:刘秀芳
财务负责人:苏德毕力格
编制人:王晓宏
报送日期:2024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实施本地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2)负责本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督查、督办、核查本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5)协助盟生态环境局做好本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本地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本地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本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 (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配合开展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本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重点开发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备案管理。组织实施本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工作。监督指导本地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协助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工作。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12)负责本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13)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完成盟生态环境局及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盟生态环境局旗县市 (区)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本地区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锡林郭勒。
2.机构情况:本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二级预算单位,报表类型为:单户表,如有变动请分析原因。
3.人员情况: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 个,在职人员: 4 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 7 人,实有人数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 人,年末遗属人员:0 人,如有变动请分析原因。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综合股。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阿巴嘎旗生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点任务
阿巴嘎旗落实《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台账中我旗落实举措有规定动作18条,自选动作3条。截止2023年11月9日,规定动作已完成15条,部分完成3条;自选动作已完成1条,部分完成2条。
(二)全面推进阿巴嘎旗查干淖尔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项目建设
阿巴嘎旗查干淖尔河口湿地和湖滨缓冲带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为止,湖滨缓冲带构建工程的缓冲带一区和二区已完成土方工程,累计挖方完成 22036立方米,填方完成 21362立方米;缓冲带三区已完成红线测量及原地面复测工作,已开始土方施工,挖方完成4200立方米,填方完成4200立方米;河口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已完成红线测量及原地面复测工作,计划12月15日开始土方施工,12月30日完成土方施工。
受季节影响后续计划开展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计划今年完成清淤工作,目前湖面已经结冰,冻土厚度约25-30cm,已经具备大型机械及运输车辆的进场施工条件。二是松木桩施工正在进行中,预计2024年1月30日完成。三是本工程采用两种网围栏形式,缓冲带1区、缓冲带2区为角钢刺死围栏,河口湿地和缓冲带3区为Y形防护栏,Y形围栏需定做加工,目前已开展招标,确定生产厂家后进行围栏及螺旋地桩的预制,计划2024年4月15日开始网围栏的施工安装工作。四是开展育苗工作,由于查干淖尔湖水质偏碱性,大多地区水生植被无法存活,计划携带土样、水样对各地进行考察,寻找近似水质地区进行育苗,已确保明年成活率。
(三)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按照《阿巴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旗共涉及3个方面8类14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涉及我旗的14项任务已完成11项,剩余3项为:1.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湿地保护率未达标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年底;2.矿山开采侵占草原林地问题突出,生态修复治理也进展滞后,整改时限为2025年底;3.尾矿成分复杂,一些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改时限为2024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入驻期间,我旗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已办结。
(四)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联合旗检察院、水利局等部门对阿巴嘎旗境内流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联合执法巡查行动,经排查,我旗境内未发现入河排污口。二是开展水源地评估及建设项目核查工作,共出具建设项目涉及水源地的核查函23份。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开展全旗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全旗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已编制完成,共涉及工业源企业18家。二是我旗2家供热企业新建锅炉正在建设中,预计12月底建成投产。2023年前三季度我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了全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单位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对一般固废产生企业及尾矿库贮存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对危废产生企业从产生、贮存、转移、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二是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旗内20家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了检查评估工作,评估内容涉及危废库规范化管理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应急演练情况等方面,经过评估,达标企业占比为70%,基本达标企业占比30%,辖区内各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总体较规范。
(五)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旗建设。
《阿巴嘎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规划(2022-2026年)》于2022年8月12日正式印发实施。根据创建考核指标34项初步估算,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2项指标外,其他指标基本可达。下一步,继续加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申报工作力度。
(六)持续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根据自治区考核结果通报,我旗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等级为轻微变好,2023年下达我旗的县域转移支付资金由3447万元提高到3945万元,基数资金增长498万元。我旗目前已启动2023年度县域考核工作,重新调整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阿巴嘎旗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县域第三季度数据和生态环境管理类数据报送任务,第四季度数据将于年底前完成报送。
(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计划,将具体任务细化后责任到人,进一步更新完善了阿巴嘎旗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一是对全旗范围内25家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进行全方面的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8家企业下达了《执法意见书》,目前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对辖区内13家重点监管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企业开展抽查检查工作,针对企业库做到应纳尽纳。目前为止,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公示公开率、联合抽查比率均达到100%。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完成3件行政处罚案件,罚款18.5万元,受理1件信访举报案件,已完成整改。
(八)扎实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关于下放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锡署环字[2023]22号)文件要求,为全旗建设项目做好环评审批工作。明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等内容,细化审批流程及材料清单,做到一次性告知服务,对合法合规、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布局等项目环评的审批,在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受理公示和拟审查公示期间,同步开展环评审查工作,确保最短时间内印发环评批复文件。今年以来,我局共上报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4个,备案登记表14个。
(九)扎实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工作
按照盟生态环境局智慧环保平台的建设要求,目前金地矿业已完成视频监控、扬尘监控和电量监控的设备安装工作,隆兴矿业和高尔齐矿业已完成视频监控和电量监控的设备安装工作,冀东水泥完成电量监控的安装工作,宏远冷库完成流量监控和视频监控的安装工作,目前电量监控已连接盟局智慧环保平台。
(十)全面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开展一般村庄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共上报一般村庄(别力古台镇阿拉坦杭盖嘎查)空气质量数据273条。二是开展农村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数据填报工作,2023年第二、三季度委托三方公司对高格斯台河断面和查干淖尔湖点位进行水质监测,其中高格斯台河入境断面为IV类水质,查干淖尔湖点位为V类水质,均达到目标要求。三是开展别力古台镇声功能区划定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旗县级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阿巴嘎旗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报告》,目前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自治区。四是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工作,目前该平台涉及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27家,目前为止企业自行监测联网率和公布率均达到10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180.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48.33万元,增长 173.07%,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收到和支付查干淖尔湖项目工程款;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19.39万元,增长 226.7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180.7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151.7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829.61万元,增长 257.51%,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收到查干淖尔湖项目工程款。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年初结转和结余 28.9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0.22万元,减少26.09%,变动原因:本年度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
(二)支出决算总计 1,180.7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166.7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837.77万元,增长 254.65%,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支付查干淖尔湖项目工程款。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3.9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此资金为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8.37万元,减少 56.80%,变动原因:本年度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151.7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66.31万元,占 92.5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85.47万元,占 7.4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166.7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87.72万元,占 16.09%;
本年项目支出 979.03万元,占 83.9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082.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70.25万元,增长 409.73%,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收到和支付查干淖尔湖项目工程款;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26.44万元,增长 322.55%,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收到和支付查干淖尔湖项目工程款。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081.26万元。与年初预算 212.4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509.0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7.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57万元,支出决算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退休一人导致较年初预算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8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35万元,支出决算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退休一人导致较年初预算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6.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75万元,支出决算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退休一人导致较年初预算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该项目并使用该资金,导致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1065.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70.29万元。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7.74万元,支出决算8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退休一人导致较年初预算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年初预算109.19万元,支出决算9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退休一人导致较年初预算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3.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0.4万元,支出决算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4.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上级拨款并使用该资金,导致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5.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1.7万元,支出决算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发票原因,剩余少量金额未支付。
6.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86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收到并支付查干淖尔湖项目工程款。
7.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1.7万元,支出决算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上级拨款并使用该资金,导致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8.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变动原因:本年度增加上级拨款并使用该资金,导致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02.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0.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5万元、津贴补贴22.66万元、奖金4.1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9万元、住房公积金6.05万元。
(二)公用经费 2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32万元、物业管理费7.64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福利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979.0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78.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6.50万元,支出决算 6.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6.50万元,支出决算 6.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6.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50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2.1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39万元,增长 18.13%,变动原因:由于本年度物业管理费较上年度有所调整,所以导致整体机构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02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868.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7.6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3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2X%,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7.3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6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内财资环【2022】1514号)”、“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内财资环【2022】1840号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经费”、“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旗配套资金)”、“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资金(内财资环【2022】1840号)”5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从评价情况看,“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内财资环【2022】1514号”项目保障查干淖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和恢复试点工程进度和资金保障。
从评价情况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经费”项目对辖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制定监测计划,编报我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类环境法规和标准情况;完成本局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负责各种监测仪器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从评价情况看,“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旗配套资金)”项目保障查干淖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和恢复试点工程进度和资金保障。
从评价情况看,“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内财资环【2022】1840号自治区)”项目保障查干淖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和恢复试点工程进度和资金保障。
从评价情况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资金(内财资环【2022】1840号)”项目保障了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旗分局本年度大气污染预警体系正常运行工作。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内财资环【2022】1514号”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1.65分。全年预算数为4668万元,执行数为72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5.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工程进度完成相关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相关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预算指标进行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内财资环【2022】1514号)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668.00 |
4668.00 |
721.62 |
10 |
15.46 |
1.55 |
|||||
其中:财政拨款 |
4668.00 |
4668.00 |
721.62 |
—— |
15.46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支出旗县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改善锡林郭勒盟水生态环境质量 |
支出旗县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改善锡林郭勒盟水生态环境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委托业务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98.2 |
200 |
万元 |
10 |
2.51 |
因该工程尚未完工,款项暂未支付完成 |
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款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869.8 |
521.62 |
万元 |
5 |
0.67 |
因该工程尚未完工,款项暂未支付完成 |
|||
质量指标 |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5 |
5 |
|||||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5 |
5 |
||||||
地下水国控点位五类水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5 |
5 |
||||||
时效指标 |
工程监理 |
定性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5 |
5 |
|||||
项目施工及竣工时间 |
定性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5 |
5 |
||||||
成本指标 |
委托业务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98.2 |
200 |
万元 |
5 |
1.25 |
|||
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款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869.8 |
521.62 |
万元 |
5 |
0.6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定性 |
》90% |
》9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71.65 |
2.“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内财资环【2022】1840号自治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6.33分。全年预算数为8378万元,执行数为13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6.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工程进度完成相关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相关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预算指标进行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内财资环【2022】1840号自治区)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37.00 |
837.00 |
135.55 |
10 |
16.19 |
1.62 |
|||||
其中:财政拨款 |
837.00 |
837.00 |
135.55 |
—— |
16.19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支出旗县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改善锡林郭勒盟水生态环境质量 |
支出旗县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改善锡林郭勒盟水生态环境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监理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家 |
10 |
10 |
|
涉及工程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处 |
5 |
5 |
||||
质量指标 |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90 |
5 |
5 |
|||||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90 |
5 |
5 |
||||||
地下水国控点位五类水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90 |
5 |
5 |
||||||
时效指标 |
工程监理 |
定性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5 |
5 |
|||||
项目施工及竣工时间 |
定性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5 |
5 |
||||||
成本指标 |
工程监理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7 |
30 |
万元 |
5 |
4.05 |
该项目暂未完工,因此项目款尚未支付完成 |
||
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款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0 |
105.55 |
万元 |
5 |
0.66 |
该项目暂未完工,因此项目款尚未支付完成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改善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水质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改善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环境改观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6.33 |
3.“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旗配套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工程进度完成相关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相关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预算指标进行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阿巴嘎旗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旗配套资金)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00 |
80.00 |
80.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0 |
80.00 |
80.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支出旗县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改善锡林郭勒盟水生态环境质量 |
支出旗县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改善锡林郭勒盟水生态环境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监理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家 |
10 |
10 |
|
涉及工程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家 |
5 |
5 |
||||
质量指标 |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5 |
5 |
|||||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5 |
5 |
||||||
地下水国控点位五类水比例 |
定性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 |
5 |
5 |
||||||
时效指标 |
工程监理 |
定性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5 |
5 |
|||||
项目施工及竣工时间 |
定性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5 |
5 |
||||||
成本指标 |
工程监理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30 |
万元 |
5 |
5 |
|||
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缓冲带保护与恢复试点工程款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 |
50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改善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水质 |
定性 |
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 |
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定性 |
起到优化水质,保护水源的作用 |
起到优化水质,保护水源的作用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水生态环境质量 |
定性 |
进一步巩固改善锡林郭勒盟水生态环境质量 |
进一步巩固改善锡林郭勒盟水生态环境质量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改善查干诺尔湖河口湿地与湖滨环境改观 |
定性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09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0.23%。完成本年度打赢污染防治后勤保障工作;全旗生态环境系统日常保障工作;全旗生态环境宣教工作的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相关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预算指标进行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项目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 |
100.00 |
90.23 |
10 |
90.23 |
9.0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 |
100.00 |
90.23 |
—— |
90.23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上级要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考核工作,实现在高水平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
完成上级要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考核工作,实现在高水平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生态功能区日常工作经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000 |
902264.6 |
元 |
20 |
18.05 |
|
质量指标 |
完成上级要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考核工作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按规定时间完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年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考核工作经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000 |
902264.6 |
元 |
10 |
9.0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依据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社会效益 |
实现在高水平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生态效益 |
推进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影响达五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6.09 |
5.“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资金(内财资环【2022】1840号)”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本年度大气污染保障工作;全旗生态环境系统日常保障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相关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预算指标进行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资金(内财资环【2022】1840号)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2.00 |
2.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2.00 |
2.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印刷大气污染相关宣传手册,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
印刷大气污染相关宣传手册,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印刷企业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家 |
10 |
10 |
|
印刷宣传册册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000 |
20000 |
册 |
5 |
5 |
||||
质量指标 |
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
定性 |
达到上级要求 |
达到上级要求 |
10 |
10 |
|||||
宣传册质量 |
定性 |
达到上级要求 |
达到上级要求 |
5 |
5 |
||||||
时效指标 |
手册交付时间 |
定性 |
2023年9月前 |
2023年9月前 |
5 |
5 |
|||||
项目资金付款时间 |
定性 |
2023年9月前 |
2023年9月前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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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印刷总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000 |
20000 |
元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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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册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 |
1 |
元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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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保障大气污染工作顺利开展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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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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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提高生态环境保护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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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减少环境污染 |
定性 |
巩固改善 |
巩固改善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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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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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资金(内财资环【2022】1840号)”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资金(内财资环【2022】1840号)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自然生态保护资金
预期目标:印刷大气污染相关宣传手册,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印刷大气污染相关宣传手册,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评价该项目存在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项目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真实、科学、规范性原则。项目资金评价指标: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资金工作相关费用支出。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考核职能,进行自评。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万元,用于支付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资金相关费用支出。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完成上级要求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在高水平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该部分资金使用对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在高水平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财政安排经费为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万元。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完全按照年初财政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计划使用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财政局项目资金暨管理的相关要求,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涉及印刷企业,目标值大于等于1家,实际完成1家,分值10,得分10。
2)印刷宣传册册数,目标值大于等于20000册,实际完成20000册,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3)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目标值达到上级要求,实际完成达到上级要求,分值10,得分10。
4)宣传册质量,目标值达到上级要求,实际完成达到上级要求,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5)手册交付时间,目标值2023年9月前,实际完成2023年9月前,分值5,得分5。
6)项目资金付款时间,目标值2023年9月前,实际完成2023年9月前,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印刷总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20000元,实际完成20000元,分值5,得分5。
8)单册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元,实际完成1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9)保障大气污染工作顺利开展,目标值巩固改善,实际完成巩固改善,分值10,得分10。
6、社会效益
10)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目标值巩固改善,实际完成巩固改善,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11)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值巩固改善,实际完成巩固改善,分值5,得分5。
8、可持续影响
12)减少环境污染,目标值巩固改善,实际完成巩固改善,分值5,得分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3)群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工作经费,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完成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在高水平中促进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按合同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高。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成上级要求上级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在高水平中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争取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运行补助工作经费使用率达到100%。
(二)措施及办法。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宏 联系电话:0479-202210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