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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3年度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公开
索引号:73610061-2/2024-00070 发文字号:锡署环字〔2024〕67号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公报, 公告
概述:2023年度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2024-10-25 00:00:00 公开日期:2024-11-07 16:45:33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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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公开

来源: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11-07 16:45:33 浏览次数:

  2023年度太仆寺旗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公开

  单位名称:太仆寺旗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负责人:路树林

  财务负责人:贾永霞

  编制人:任丽媛

  报送日期:2024年10月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 依法以盟生态环境局旗县市(区)分局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职能。
  •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日常执法工作。
  •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依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
  •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 依法受理生态环境方面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
  •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         员的教育培训。
  • 加强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参公单位。

  (一)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算单位共有1家,财政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1家。

  (二)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单位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常态化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整治、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重点涉气企业监管、春秋季秸秆焚烧管控等工作。今年截至10月31日,太旗空气质量优良率(剔除沙尘天气后)为93.9%,重污染天数为0;PM2.5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4微克/立方米。开展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执法检查,累计抽检车辆667辆,其中汽油车89辆,柴油车578辆;开展2轮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及现场复核;完成2023年减排清单编制工作。二是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按照盟局统一部署配合第三方完成太旗入河排污口排查,城镇、乡镇、嘎查村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一源一档”建设工作和城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按季度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为达标;宝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出口达标率为100%;宝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投入运行;按季度对城镇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未发现太旗辖区内存在黑臭水体。三是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持续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督促辖区内19家产废企业和1家经营企业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评;推动尾矿库开展汛期尾矿库隐患排查,并建立了问题清单,5座尾矿库均按时完成尾矿库环境监管系统填报工作;监督医疗废物处置机构与本地医疗产生单位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规范记录管理台账,并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情况。

  (二)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太仆寺旗国家生态文明示范旗创建规划(2022-2030年)》,并对照35项指标进行自评;制定印发《太仆寺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六·五世界环境日、首个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环保知识宣讲进校园,环保法律普及进企业,农村环境整治宣传进乡村、创建低碳生活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环境监管与风险防范。一是加强环境监管。组织开展2023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执法监管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双随机”日常监管执法活动,本部门抽查企业3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数64人次,跨部门联合检查企业1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均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感知端建设。完成辖区内9家重点管理排污企业视频监控和电量监测感知端建设,为下一步非现场执法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印发《太仆寺旗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太仆寺旗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及《太仆寺旗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成33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三是 加强环境信访与投诉处理。2023年,共受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23件,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为符合政策要求的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受理、拟审、审批流程完成建设项目审批8个,并及时在四级联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步上传公示;完成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质量互审问题移交和被审查出问题的26家企业排污许可信息整改。

  (五)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和环保项目储备入库。一是完成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具备4个类别、72个项目、96个方法的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完成太仆寺旗农村牧区煤改电项目和太仆寺旗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申报,全部进入自治区项目储备库;完成以前年度下达至我局的各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资金全部拨付,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六)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太旗共涉及整改任务13项(立行立改5项,2022年底前2项,2023年底前1项,2024年底前1项,2025年4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项(分别为立行立改5项、2022年底前2项、2023年底前1项),其余5项按序时进度推进,无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01.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95.19万元,增长(减少) -48.36%,变动原因: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做其他收入100万元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81万元,增长 21.2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01.6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01.6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7.81万元,增长 21.25%,变动原因: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2023年不存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2023年不存在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 101.6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01.6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7.81万元,增长 21.26%,变动原因: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 0.02万元。结余分配事项:2023年利息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减少 -0.84%,变动原因:2023年利息收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2023年不存在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01.6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9.62万元,占 98.02%;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2.02万元,占 1.98%。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01.6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95.62万元,占 94.10%;

  本年项目支出 6.00万元,占 5.9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99.6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80万元,增长 2.89%,变动原因: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5.81万元,增长 18.87%,变动原因:2023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99.62万元。与年初预算 96.8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89%。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

  20805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7.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减少0.37万元。其中:

  1.2080505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72万元,支出决算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

  (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

  21011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0万元。其中:

  1.2101101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4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决算中没有公务员医疗补助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

  2110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74.45万元,支出决算7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决算支出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增加。

  1.2110101类: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4.45万元,支出决算7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决算支出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增加。

  2. 21111类:污染减排(项)。年初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预算决算无差异。

  2111102 类: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预算决算无差异。

  )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6.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77万元。其中:

  1.2210201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25万元,支出决算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预算增加0.05%

  2.2210203类: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预算未做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95.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4.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3万元、津贴补贴27.52万元、奖金6.2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6万元、住房公积金5.67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1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万元、工会经费1.19万元、福利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2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万元、差旅费3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83万元,支出决算 3.8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3.83万元,支出决算 3.8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83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8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83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2023年调拨公务用车1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22万元,减少 100.00%,变动原因:2023年未做预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0.8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36万元,增长 98.40%,变动原因:2023年调拨公务用车1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机构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10万元、工会经费1.19万元、福利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2万元等。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8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1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XX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如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继续填列)。

  组织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还有其他类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其中,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此处写重点评价的总结性评价结果,不是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全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还有其他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执法大队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08分。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90.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关于开展关于环境综合执法日常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完成各项环境执法工作培训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项目应完成率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大队工作

主管部门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实施单位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

4.00

3.63

10

90.75

9.08

其中:财政拨款

4.00

4.00

4.00

——

90.75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当年完成水气土壤噪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执法监测工作和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提升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相关培训;开展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环境信访和12369执法调查与监督;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与使用。

项目共设置13个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情况如下:数量指标:培训人员人次,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8人次;当年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指标:技术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合格率大于等于100%;完成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达到100%;时效指标:开展关于环境综合执法日常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完成各项环境执法工作培训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成本指标:办公运行1万元;差旅费3万元。效益指标其中经济效益: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率达到95%;社会效益:以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生态效益:改善环境减少污染98%;可持续影响:为完成各类执法任务提供有力保障;满意度指标其中服务对象满意度:受训学员满意度达到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人员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8

8

人次

8

8

完成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7

7

质量指标

技术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8

8

执法工作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7

7

时效指标

开展关于环境综合执法日常工作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完成各项环境执法工作培训任务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办公运行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万元

5

5

差旅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

7

社会效益

以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7

7

生态效益

改善环境减少污染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8

8

可持续影响

为完成各类执法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8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训学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9.08

  2.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专项行动,创新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和合理可行的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每阶段,对既定绩效目标进行一次评估,以及时调整计划目标,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经费

主管部门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实施单位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

2.00

2.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0

0.00

——

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2.00

2.00

0.00

——

10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持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示范区创建机制。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项目共设置13个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情况如下:数量指标:开展宣传活动,年度指标值完成等于2次;开展业务完成率等于100%;质量指标:完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时率等于100%;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专项行动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完成工作任务1年;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相关工作,完成率100%;成本指标:宣传经费控制标准2万元;宣传费经费2万元。效益指标其中经济效益:完成创建精神文明及时率100%;社会效益:创新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00%;生态效益:绿化环境减少污染98%;可持续影响:持续改善环境97%;满意度指标其中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8%。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业务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创建

正向

等于

1

1

8

8

质量指标

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正向

等于

100

100

%

9

9

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专项行动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时效指标

当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正向

等于

1

1

5

5

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相关工作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宣传经费控制标准

正向

等于

2

2

万元

5

5

宣传费

正向

等于

2

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完成创建精神文明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社会效益

创新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生态效益

绿化环境减少污染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7

7

可持续影响

持续改善环境

正向

大于等于

97

97

%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专项行动,创新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和合理可行的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每阶段,对既定绩效目标进行一次评估,以及时调整计划目标,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经费

主管部门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实施单位

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

2.00

2.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0

0.00

——

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2.00

2.00

0.00

——

10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持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示范区创建机制。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项目共设置13个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情况如下:数量指标:开展宣传活动,年度指标值完成等于2次;开展业务完成率等于100%;质量指标:完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时率等于100%;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专项行动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完成工作任务1年;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相关工作,完成率100%;成本指标:宣传经费控制标准2万元;宣传费经费2万元。效益指标其中经济效益:完成创建精神文明及时率100%;社会效益:创新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00%;生态效益:绿化环境减少污染98%;可持续影响:持续改善环境97%;满意度指标其中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8%。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业务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创建

正向

等于

1

1

8

8

质量指标

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正向

等于

100

100

%

9

9

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专项行动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时效指标

当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正向

等于

1

1

5

5

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相关工作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宣传经费控制标准

正向

等于

2

2

万元

5

5

宣传费

正向

等于

2

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完成创建精神文明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社会效益

创新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生态效益

绿化环境减少污染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7

7

可持续影响

持续改善环境

正向

大于等于

97

97

%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丽媛    联系电话:0479-5238940

  第五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2023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