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度正蓝旗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文档 | |||
索引号:73610061-2/2024-00073 | 发文字号:锡署环字〔2024〕67号 | ||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公报, 公告 | ||
概述:2023年度正蓝旗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文档 | |||
成文日期:2024-10-2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1-07 16:56:14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2023年度正蓝旗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文档
单位名称: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负责人:陈学杰
财务负责人:恩克宝力格
编制人:乌日力格
报送日期:2024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依法以盟生态环境局旗县市(区)分局名义开展 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章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职能。
(2)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曰常执法工作。
(3)承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依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
(4)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5)依法受理生态环境方面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
(6)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7)加强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大队。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大队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执法练兵, 提升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
1、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使用专业技能。2023年我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新出台(修订)法律法规。确定集体学习时间,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学习和掌握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共组织集体学习 12次,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2、开展知识竞赛,形成良好氛围
按照2023年执法大练兵工作总体部署,组织分局、大队执法人员闭卷考试,开展大练兵知识竞赛,此次知识竞赛,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内容,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答题,提升了执法能力,营造出一种“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3、参加执法实战练兵,提高办案能力
为适应环境监察工作新发展阶段要求,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上新台阶,我大队四名同志参加了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本次大练兵技能比武聚焦生态环境执法核心技能,设置无人机应用、新装备应用、模拟打击第三方弄虚作假和在线考核四个科目,全面检验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实战能力及新装备使用技能,活动中,我分局参赛人员展现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了集体三等奖,个人优秀奖的好成绩。
4、开展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
2023年,组织分局法制负责人,执法人员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归档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人员现场评查案卷7宗,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细则》进行评查,依据案卷评查评分表,进行了现场评查评分。
评查中,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评查人员梳理归纳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针对执法人员在办案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评查人员逐项进行了交流、沟通,帮助执法人员掌握办案系统操作使用,提升了办案效能。
(二)开展2023年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规范碎石场防尘降尘措施的落实,正蓝旗分局联合旗交通局,自然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安公高速四家临时碎石场企业的环保手续办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严格要求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我分局与其他部门的集中联动,优化检查程序,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执法人员通过业务技术指导,同企业负责人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三)、开展网格化检查,助力执法大练兵
为有效推进正蓝旗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实落细,发挥网格化监管工作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强化全旗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化工作措施,组织召开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培训会议,网格长及全体网格员21人参加培训,会上结合生态环境监管范围,发挥生态环境网格监管作用,对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9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解读。要求全体网格员要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按规定开展巡查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现状,杜绝监管企业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分局开展主动上门帮扶企业活动。一是完善辖区内排污单位环保手续,规范排污企业环保档案。二是重点对辖区内涉及废水、废气、废渣的固定污染源企业开展帮扶指导,以“提前发现,帮扶解决”的原则对排污企业各项环保手续的办理情况、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情况、各类环保台账记录的规范建立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和政策解读。三是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公高速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走访帮扶指导,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完成整改。
(五)监督帮扶交叉互查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帮扶工作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派出交叉互查组成员对正蓝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帮扶工作,大队积极配合交叉互查组实地帮扶。
执法人员配合交叉互查组重点从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方面、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方面、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管理方面、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等七个方面展开监督帮扶工作,对我旗重点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采矿企业进行检查帮扶同时送法入企,宣传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企业主动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六)强化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提升辖区环境安全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发挥日常监管工作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力度,2023年,我大队依法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共查处一般环境违法案件3件,四个配套办法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罚款金额165429.50 元。
(七)做好“双随机”检查工作,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全覆盖
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一线执法人员,每人每月按时上传检查记录,执法人员活跃率100%开展了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 342人次,随机抽查企业72家,(其中:联合检查63家),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并按时完成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任务。
(八)环境信访投诉
一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举报系统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信访调处及时有效;二是建立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凡是群众信访投诉,执法人员必须到现场调查处理;三是对不属于环保范围的信访投诉,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四是经调查属实的信访投诉,凡是涉嫌环境违法的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2023年,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13起,结案率10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96.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55万元,减少 26.29%,变动原因:2023年年初预算其他收入40万元未下达,导致与年初预相比有所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2.27万元,增长 14.5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96.8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96.8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2.27万元,增长 14.50%,变动原因:2023年财政拨付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和2023年在职其他工资6.17万元及在职新职工住房补贴1.04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96.8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96.8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2.26万元,增长 14.50%,变动原因:2023年财政拨付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和2023年在职其他工资6.17万元及在职新职工住房补贴1.04万元。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219.92%,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96.8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4.85万元,占 97.9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2.00万元,占 2.07%。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96.8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90.71万元,占 93.66%;
本年项目支出 6.14万元,占 6.34%;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94.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45万元,增长 3.77%,变动原因:2023年追加了2023年度其他工资及在职新职工住房补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0.70万元,增长 12.71%,变动原因:2023年财政拨付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和2023年在职其他工资6.17万元以及在职新职工住房补贴1.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94.85万元。与年初预算 91.4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77%。其中:
(一)节能环节支出 (类)
节能环节支出类决算数为 77.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40万元。其中:
2.污染减排 (款) 生态环境与监测 (项) 。年初预算5.16万元,决算支出 4.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实际工作需求 2023 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未全部拨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7.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0.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45万元,支出决算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66万元,支出决算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变动导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9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89万元,支出决算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原因是2023年7月开始停止缴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72万元。其中: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65万元,支出决算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变动导致。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未安排,2023年9月份开始发放了新职工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90.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8万元、津贴补贴23.27万元、奖金5.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9万元、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住房公积金6.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2万元、退休费0.45万元、医疗补助0.22万元、奖励金0.01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1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差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福利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14万元,其中: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3万元、差旅费0.71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 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 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导致决算与预算有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92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9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 0.19%,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差异较小,增加1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1.0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54万元,增长 5.15%,变动原因:2023年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6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6.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行政执法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从评价情况看(1)、“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项目”2023年对环境执法监测开展了3次、下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次数12次、培训人员人次5次、12369和12345执法调查处理了20件、固体废物及危险物专项检查1次、双随机日常监管44家次、日常环境污染监管260人次、办理7件环境违法案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次。(2)、“综合行政执法项目”2023年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5次、环境执法监测开展了3次、下乡帮扶指导工作次数16次、培训人员人次5次、12369和12345执法调查处理了13件、双随机日常监,54家次、日常环境污染监管260人次、办理3件环境违法案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次、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38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行政执法项目”等项目分别未做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1.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85万元,执行数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对环境执法监测开展了3次、下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次数12次、培训人员人次5次、12369和12345执法调查处理了20件、固体废物及危险物专项检查1次、双随机日常监管44家次、日常环境污染监管260人次、办理7件环境违法案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保障单位资金监管有效实施,避免资金损失浪费。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着力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0.85 |
0.85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0.85 |
0.85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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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气、土壤、噪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执法监测工作。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提升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相关培训,开展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环境信访、12369执法调查与检查;燃煤锅炉;大气污染;固体废物;危险物排查与整治;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与使用。 |
2023年对环境执法监测开展了3次、下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次数12次、培训人员人次5次、12369和12345执法调查处理了20件、固体废物及危险物专项检查1次、双随机日常监管44家次、日常环境污染监管260人次、办理7件环境违法案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下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 |
次 |
6 |
6 |
|
培训人员人次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次 |
6 |
6 |
||||
质量指标 |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6 |
6 |
|||
技术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合格率 |
正向 |
小于等于 |
90 |
90 |
% |
6 |
6 |
||||
时效指标 |
全年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 |
月 |
6 |
6 |
|||
成本指标 |
办公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0.4 |
0.4 |
万元 |
10 |
10 |
|||
差旅费 |
正向 |
大于等于 |
0.45 |
0.45 |
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率 |
正向 |
小于等于 |
98 |
98 |
% |
7 |
7 |
||
社会效益 |
控制主要污染物总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7 |
7 |
|||
生态效益 |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使其得到切实的提高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7 |
7 |
|||
可持续影响 |
为完成各类执法任务提供保障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9 |
9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训学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盖章) |
|||||||||||
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
年 月 日 |
2.综合行政执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9分。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82.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5次、环境执法监测开展了3次、下乡帮扶指导工作次数16次、培训人员人次5次、12369和12345执法调查处理了13件、双随机日常监,54家次、日常环境污染监管260人次、办理3件环境违法案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次、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38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根据该项目实际工作进度拨付资金,致使资金有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指标进行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将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确保专款专用继续使用完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综合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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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 |
4.00 |
3.29 |
10 |
82.25 |
8.22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 |
4.00 |
3.29 |
—— |
82.25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2023年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5次、环境执法监测开展了3次、下乡帮扶指导工作次数16次、培训人员人次5次、12369和12345执法调查处理了13件、双随机日常监,54家次、日常环境污染监管260人次、办理3件环境违法案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次、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38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环保专项行动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次 |
7 |
7 |
|
企业检查频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家 |
7 |
7 |
||||
质量指标 |
清洁生产检查工作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 |
100 |
100 |
% |
6 |
6 |
|||
行政处理案件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 |
100 |
100 |
% |
6 |
6 |
||||
时效指标 |
举报处理及时率 |
定性 |
及时 |
及时 |
6 |
6 |
|||||
废物产生源专项检查及时性 |
定性 |
及时 |
及时 |
6 |
6 |
||||||
成本指标 |
各项支出成本控制标准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2.2855 |
万元 |
6 |
4.57 |
|||
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成本控制标准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万元 |
6 |
6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减少环境管理成本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6 |
6 |
||
社会效益 |
环保信访投诉办结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4 |
4 |
|||
环保信访投诉减少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4 |
94 |
% |
4 |
4 |
||||
生态效益 |
水大气土壤污染排放同期减少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4 |
4 |
|||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4 |
4 |
||||
可持续影响 |
企业对执法认识程度 |
定性 |
持续 |
持续 |
4 |
4 |
|||||
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参与环境保护 |
定性 |
持续 |
持续 |
4 |
4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群众信访结果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总分 |
100 |
96.79 |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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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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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综合行政执法”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7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
主管部门: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 12月 31日
(盖章)
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依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领域盟与旗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10号)、《关于实施2022年重点工作七大专项行动》(锡署环字〔2022〕47号)、《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环字〔2022〕62号),为更好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申请日常执法办公运行工作经费4.00万元。
预期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5次、环境执法监测开展了3次、下乡帮扶指导工作次数16次、培训人员人次5次、12369和12345执法调查处理了13件、双随机日常监,54家次、日常环境污染监管260人次、办理3件环境违法案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次、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38次。
项目绩效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结果报告,是预算部门整改落实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安排年度预算,政府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我分局通过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我大队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9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项目共设置 17个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生态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具体情况如下:数量指标环保专项行动次数,年度指标值完成大于等于5次、企业检查频率100家;质量指标:清洁生产检查工作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大于等于100%、行政处理案件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全举报处理及时率及时,废物产生源专项检查及时性及时;成本指标:各项支出成本控制标准2.2855万元、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成本控制标准1万元;效益指标其中经济效益:减少环境管理成本率95%;社会效益:环保信访投诉办结率100%、环保信访投诉减少94%;生态效益:水大气土壤污染排放同期减少率大于等于9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95%;可持续影响:企业对执法认识程度持续、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参与环境保护持续;满意度指标其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收益群众满意度95%、群众信访结果满意度95%。
为切实做好我分局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监控工作,我分局成立了绩效管理监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乌云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格日勒其木格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呼格吉勒、环境监察大队队长陈学杰、环境监测站站长孙秀君、环评股股长井鑫琦、大气股股长通嘎拉嘎、辐射股股长嘎鲁、监测站副站长布特奇、土壤股股长佈仁、固废中心主任温都苏、出纳乌日力格等人。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由组长统筹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审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工作的重要成果,协调绩效管理、监控的重大问题:副组长负责具体落实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小组成员负责提供本单位绩效管理指标和绩效监控工作与财政局绩效管理负责人员的日常衔接和协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相关股室负责人现场实施,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做到项目资金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使用。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环保专项行动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次,实际完成5次,分值7,得分7。
2)企业检查频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家,实际完成100家,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3)清洁生产检查工作覆盖率,目标值大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6,得分6。
4)行政处理案件完成率,目标值大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6,得分6。
3、时效指标
5)举报处理及时率,目标值及时,实际完成及时,分值6,得分6。
6)废物产生源专项检查及时性,目标值及时,实际完成及时,分值6,得分6。
4、成本指标
7)各项支出成本控制标准,目标值大于等于3万元,实际完成2.2855万元,分值6,得分4.57。
8)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成本控制标准,目标值大于等于1万元,实际完成1万元,分值6,得分6。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9)减少环境管理成本,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6,得分6。
6、社会效益
10)环保信访投诉办结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4,得分4。
11)环保信访投诉减少,目标值大于等于94%,实际完成94%,分值4,得分4。
7、生态效益
12)水大气土壤污染排放同期减少,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4,得分4。
13)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4,得分4。
8、可持续影响
14)企业对执法认识程度,目标值持续,实际完成持续,分值4,得分4。
15)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参与环境保护,目标值持续,实际完成持续,分值4,得分4。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6)收益群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5,得分5。
17)群众信访结果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5,得分5。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79分,等级为A。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绩效指标体系与本次绩效评价情况调整下一年度的指标体系,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量,结合项目对实际为完成指标进行调整和新增;二是加强预算的前期编制管理,合理规划预算支出范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的工作总结与探讨,在今后的评价中不断不改进和完善指标体系。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定资金支出结构,规范资金的使用比例,确保审查监督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使用进度进行有效监控。
(二)措施及办法。
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科学的设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填报,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表执行预算,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资料及满意度资料的收集。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日力格 联系电话:0479-4239635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