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资环规〔202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1840号)和锡盟财政局等12部门联合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锡财农〔2021〕49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桑根达来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为保证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支持项目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联系说明。
联系电话:0479-8220321
地址:锡林浩特市华润大厦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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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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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支持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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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桑根达来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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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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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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