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更好发挥试点示范的典型引领作用,2022年7月22-26日,自然生态保护处组织对兴安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地区开展复核评估工作。复核工作小组由来自厅自然生态保护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共5位专业人员组成。基于科学复核、照章操作、统筹推进、强化引导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复核、现场核查的方式分别对阿尔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科右中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乌兰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展开复核评估,对白狼林俗树皮画、黑木耳养殖、天骄天骏生态修复项目、五岔沟镇污水处理厂、五岔沟垃圾处理设施等进行现场核查,详细了解了文旅产业、养殖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