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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欢迎您使用 “局长信箱”,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将有助于您的来信能得到及时处理

  1 、受理范围

  以下内容的来信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对本局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环保工作职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 2 )对本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3 )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

  ( 4 )对损害环境公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5 )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

  涉及以下内容的来信不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咨询等事宜的;

  ( 2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3 )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 4 )无实际内容的、商业广告及恶意信息。

  ( 5 )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2 、填写说明

  ( 1 ) 通过此栏目您可以对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涉及环境污染投诉问题请在本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内反映。

  ( 2 )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3 )要写清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请求及理由特别是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详细地址,以便我们查处。

  ( 4 )请准确填写您的姓名、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等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我们会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3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您的来信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不超过60 日的办理期限( 详见《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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