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发布,工业噪声正式纳入“持证排污”管理范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实施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盟生态环境局印发《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范围、适用标准、实施方式等内容,并将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纳入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本年度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盟生态环境局将督促指导各分局依法有序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同时要求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严格对照《工业噪声技术规范》,填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强调排污单位应对申请表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内容来源:锡盟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编辑:刘婷婷
审核:刘海龙
终审:黄建涛
监制:郭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