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泰富能源400MW风电项目、智汇能源(阿巴嘎旗)有限公司32万千瓦风电项目、中核镶黄旗40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32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7 16:35:58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智汇能源(阿巴嘎旗)有限公司32万千瓦风电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境内

智汇能源(阿巴嘎旗)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诚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智汇能源(阿巴嘎旗)有限公司32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整体建设内容包括:安装44台单机容量为6700kW2台单机容量为8350kW1台单机容量为10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20MW。本项目与智汇能源(阿巴嘎旗)有限公司8万千瓦光伏项目在场区共建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2×200MVA,升压站以1220kV出线接至查干淖尔电厂新能源500kV变电站。

1)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配套建设员工食堂,食堂采用电能加热,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净化效率达60%以上,净化后的食堂油烟废气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规模最高允许浓度为2.0mg/m3的标准要求。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过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风电场检修道路车辆通过时产生少量扬尘,为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限制车速并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检修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尤其加强距施工道路较近的村庄路段的洒水抑尘措施,控制车速。道路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措施

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清掏车外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齿轮油、废蓄电池、箱变事故油、主变压器事故油、检修废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齿轮油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废蓄电池更换后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箱变事故油、主变事故油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箱变、主变检修废油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的要求,采用网上发布环评信息、网上和报纸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升压站周围所在地张贴环评信息公告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信息公开,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网站上发布。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12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gs/list/2)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并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公众的反馈意见。

在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同步采用三种方式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具体公开方式为:

建设单位于2024122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40122nOypB)上发布了对《智汇能源(阿巴嘎旗)有限公司32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进行了公示,并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建设单位于2024123日、125日在《北方新报》上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开;

2024123日在项目所在地采用现场张贴信息公告的方式,对环评信息进行公开,持续公开期限为14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锡林浩特市泰富能源400MW风电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北部宝力根苏木境内

锡林浩特市泰富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诚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泰富能源400MW风电项目工程整体建设内容包括:安装64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00MW。本风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2×200MVA,升压站以1220kV出线接至宝力根500kV变电站。按升压站规模的15%+2h配置储能系统。本储能系统规划装机60MW/120.24MWh,实际装机规模62.1MW/120.24MWh

1)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配套建设员工食堂,食堂采用电能加热,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净化效率达60%以上,净化后的食堂油烟废气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规模最高允许浓度为2.0mg/m3的标准要求。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过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风电场检修道路车辆通过时产生少量扬尘,为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限制车速并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检修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尤其加强距施工道路较近的村庄路段的洒水抑尘措施,控制车速。道路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员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齿轮油、废蓄电池、箱变事故油、主变压器事故油、检修废油、废磷酸铁锂电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随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产生后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废齿轮油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废蓄电池更换后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箱变事故油、主变事故油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箱变、主变检修废油经专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的要求,采用网上发布环评信息、网上和报纸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升压站周围所在地张贴环评信息公告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信息公开,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网站上发布。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221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gs/list/2)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并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公众的反馈意见。

在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同步采用三种方式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具体公开方式为:

建设单位于202431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2&proid=1ce133a33677e4b0dce4f347329cd8ef

)上发布了对《锡林浩特市泰富能源4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进行了公示,并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建设单位于20243138在《北方新报》上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中核镶黄旗40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32万千瓦风电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巴音塔拉镇境内

镶黄旗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智联明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巴音塔拉镇境内,风电场装机容量为320MW,拟安装单机容量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43台及相应数量箱变。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安装2230MVA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35kV,配套建设48MW/96MWh储能系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营运后,无工艺废气产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检修道路扬尘。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排放,净化效率达60%以上,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中浓度限值。检修道路扬尘采用定期洒水抑尘、减速慢行等措施,对周围敏感点不会造成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年产生量350.4m3/a,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0.123t/aBOD5:0.063t/aNH3-N:0.011t/aSS:0.088/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8m³/d,采用“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用于周边绿化及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电机组、主变压器、调相机房、泵房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升压站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距离风机500m处的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废油脂、废磷酸锂铁电池、废铅蓄电池、设备检修废油、主变及箱变事故废油。其中生活垃圾、污泥暂存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油脂暂存于废油脂桶,委托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废磷酸锂铁电池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铅蓄电池、设备检修废油由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事故状态产生的事故油池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在各项工程施工结束后,

风机、箱变、吊装场地植被恢复15.4995hm2,集电线路场地植被恢复3.0888hm2,施工检修道路植被恢复70.0115hm2施工生产生活区植被恢复3.0hm2弃渣场植被恢复20.8656 hm2,根据实际占地情况恢复为草地,植被恢复水平不低于周边植被盖度3年自然恢复期后其基本能会恢复至原有水土保持功能水平。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4.7523hm2,永久占地面积为40.9499hm2、临时性占地面积为143.8024hm2。风机分布较为分散,因此,从整个评价区域尺度来看,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对该地区的生态系统基本无影响。运营期对植物的种类和数量没有直接影响,但风机运转过程中可能会对大型鸟类产生恫吓作用,使得食物链下级动物增多,从而使动物啃食量增加,通过食物链作用间接影响植物的种类和数量。但这种间接影响对植物生物量的减小相对于人类过度放牧、砍伐、开垦等活动对植物生物量的影响来说是很微小的。道路建设对兽类的影响较小,风电场营运期对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对鸟类的影响。评价区域并非鸟类主要栖息地,因此本风电场建设对鸟类的栖息觅食影响不大。候鸟迁徙途中的飞翔高度均超过风机的高度,一般情况下风电场风机对鸟类迁徙影响不大;大多数鸟类在噪声环境下均会选择回避,故风机运行噪声对鸟类影响很小;当地留鸟主要为麻雀等小型鸟类,其主要栖息地是沟谷山地及居民点附近,风机多布置于山顶台地处,距沟谷较远,因此风电场建设对当地留鸟的影响不大。 本工程将风轮机成群布置,风轮机之间的保持一定的距离,给人以较舒适的感觉,对视觉景观的影响较小。 由于评价区域为半干旱草场,草场生产力较低,啮齿类动物和大型鸟类总量不多,食物链各级生物量基数较小,因此风场建设项目对食物链及当地生态完整性反应较缓慢,影响较小。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了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建设单位于2024131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25日至2024223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分别于202426日、202427日在北方新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项目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公告。202434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7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7日-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8234258(传真)。邮编:02600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