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珑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萤石选厂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多伦县北磁科技高性能软磁材料试验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0 10:36:42 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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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珑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萤石选厂技术改造项目(变更)

苏尼特右旗珑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哈日敖包

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变更项目工程组成分为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破碎筛厂房磨浮厂房尾矿压滤厂房、精矿过滤厂房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变配电、办公生活区等;储运工程包括原矿库、粉矿仓、精矿库、选矿厂进场道路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及绿化等。项目总投资3635.8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7.6万元,占总投资的16.71%年处理萤石原矿12t,年产精矿量为3.56t,年产尾矿量为8.44t

原矿卸料粉尘全封闭原矿车间内卸料,卸料过程中采用雾炮机降尘。

上料废气:上料过程中在全封闭车间内上料过程中采用雾炮机降尘。

破碎筛分废气采取设置全封闭破碎厂房和筛分厂房,皮带输送机为封闭式,各料仓、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将粉尘废气引入2台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再通过2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皮带输送扬尘:破碎厂房和皮带输送通廊全封闭,破碎厂房内皮带输送过程中开启雾炮机降尘。

粉矿仓落料粉尘落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仓顶设置集气罩,将粉尘废气引入1台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再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锅炉房烟尘:锅炉房内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处理后的废气通过3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道路运输扬尘变更项目进场道路为砂石路,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变更项目定期洒水抑尘并在运输车辆上覆盖遮盖物进行抑尘。

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磨矿,不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至苏尼特右旗污水处理厂处理

冬季蒸汽发生器和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水输送至主厂房,回用于磨矿工段。

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降噪;颚式破碎机、重锤式破碎机、球磨机及泵类安装在符合隔振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基座上的减振降噪措施;各类风机排气口加装消声器。

萤石原矿破碎筛分除尘灰全部返回磨矿工序,不出厂。

锅炉房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沉淀池底泥与尾矿一同用于采空区回填

危险废物暂存在占地面积为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锅炉灰渣由工作人员定期清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苏尼特右旗珑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苏尼特右旗珑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萤石选厂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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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北磁科技高性能软磁材料试验线项目

北磁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

内蒙古锡林郭勒多伦经济开发区

锡林郭勒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建设1万吨高纯氧化铁生产线一条,7500吨软磁粉料生产线(干法线和湿法线各一条)两条,5000吨高档磁件生产线一条。建设内容包括:磨矿车间、氧化铁车间、软磁粉料车间、高档磁件车间及配套公辅设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磨矿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浸出萃取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经25m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旋风除尘、预浓缩、吸附塔、文丘里洗涤、洗涤器处理,经25m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水喷淋回收+碱液喷淋处理,经25m排气筒排放;

其中颗粒物、SO2NOxHCl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的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原料发送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1#2#自动配料混料废气合并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1#预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2#预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合并后采用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全部经27m排气筒排放;1#振磨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1#喷雾干燥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1#包装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2#红喷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2#黑料砂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2#喷雾干燥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2#包装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成型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采用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经27m排气筒排放;磨削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7m排气筒排放;

其中颗粒物、SO2NOxHCl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的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无组织废气HCl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的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滤洗废水、萃余废水、氧化铁车间喷淋塔废水、软磁喷淋塔废水和地面冲洗水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磁件磨床区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于清洗;处理后的生活废水、纯水站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混合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运转、运输等噪声在采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等有效噪声治理的前提下,厂界设备噪声对外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杂盐、废预烧活性炭、废烧结活性炭、检修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硅渣、不合格磁件产品、磨削除尘灰、清洗沉淀污泥、废耐火材料、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纯水站废滤膜和树脂、纯水站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与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建设单位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于2024718日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方式为网络公示(公示网络连接为:https://www.dlx.gov.cn/),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征询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202486日~19日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行了公示,公示方式为网络(公示网络连接为:https://www.dlx.gov.cn/)、当地报纸(锡林郭勒日报,两期),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征求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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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010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10日-2024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0479-8234258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传真)。邮编: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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