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帮扶实效 助力迎督备检

发布时间:2024-06-07 09:27:37 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局党组工作要求,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盟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技术中心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1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文件要求于2024年4月22日至5月31日联合开展对全盟火力发电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现场专项帮扶指导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纪律,全力配合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深远。帮扶指导小组为做好迎检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督查重点上来,统一到盟委、行署关于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局党组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上来,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细致的做好专项帮扶指导工作,巩固好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自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取得的成效。

      主动作为,周密组织安排。帮扶指导小组统筹工作任务,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11家电厂、15家污水处理厂(其中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2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实地专项帮扶指导,同时对区域环境有较大影响的4家工业行业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突出问题导向,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等规范文件,帮扶指导小组紧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自动监控数据上传、数据标记等重点,把握非现场监管关键环节,持续提升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和达标率,推动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现代化。坚持重点攻坚,紧盯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共发现涉气问题60项,涉水问题73项,经现场帮扶立即整改126项,限期整改7项。帮扶指导小组指出各企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不抱侥幸心理,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迎检措施,加强组织保障,严明工作纪律,扎实做好资料提供、协调服务、安全服务等工作,确保积极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盟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技术中心联合开展专项帮扶指导工作以最有力的行动、最端正的态度、最过硬的作风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服务“把内蒙古建设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实际行动服务三个“立起来”要求,以实际行动落实“六个统筹”具体举措。

  内容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编辑:刘婷婷

  审核:刘海龙

  终审:黄建涛

  监制:郭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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