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5:07:15 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盟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印发《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锡署环字〔2024〕16号)。

  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制度方法,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学决策的有效手段,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必然要求。

  《通知》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范围、工作要求、备案部门和材料,要求全盟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切实保障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实效。

  编辑:张璐洁

  审核:莫日根

  终审:那仁满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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