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林郭勒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13 15:42:06 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锡林郭勒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盟市组织制定本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和行署工作安排,由盟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编制了《锡林郭勒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先后两次征求了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盟发改、公安、工信、住建、交通运输等16个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经分管副盟长研究,并报请行署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署常务会。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十部分,27条内容,第一部分为主要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全盟主要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全盟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九部分分别从产业绿色转型、能源清洁发展、交通绿色低碳转型、精细化管理、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巩固政策支持力度、开展全民行动等方面提出了八项重点工作任务。《方案》总体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行动计划为主,结合我盟实际,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沙尘天气预警分析能力。充分考虑我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以及污染排放特征,新建镶黄旗和东苏旗2处沙尘天气自动监测站点,建成后能够更好地了解沙尘天气的形成机制、传输路径和影响程度,分析沙尘来源及强度变化、沙尘北路传输路径对北京等下游地区的传输影响,为开展沙尘天气过程及成因分析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突出系统治理。坚持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进减煤、控车、治污、抑尘等措施,通过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和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突出氮氧化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同时提出有效提升监管能力,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多维度、多层次共同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突出联防联控。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方面,提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污染防治措施”五个统一的要求,从国际层面加快建设中蒙生态文明共建试验区(二连浩特-扎门乌德),从国内层面加强与河北省毗邻县城联防联控工作,共同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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