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我站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各项工作。
一是深化空气质量监测。持续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平稳、数据平台准确有效等基础保障工作。定期对监测数据及沙尘天气进行统计,1-11月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剔除沙尘天气后)。
二是圆满完成污染源执法监测。完成重点企业土壤检测5次、噪声检测9次、地下水检测8次、废水检测8次,为掌握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可靠依据,为重点企业污染源监督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完成我旗地表水4个季度的预警监测,对掌握西乌旗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做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与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核查。依据盟生态环境局印发《发放排污许可企业自行监现场核查名单》,对我旗辖区内涉及的4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材料核查对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第三方监测质量、自行监测数据公开情况开展核查工作。并对存在企业方案不规范、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不完善等共性问题的企业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为进一步压实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自行监测行为,坚决遏制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五是顺利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能力验证考核。涉及水中6个项目的测定,并取得“满意”的评价。
六是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及企业共开展了4次环保设施公共开放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奔腾融媒、锡盟融媒分别对我站通过能力验证考核进行报道,西乌旗融媒体中心2次对我站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使大家零距离了解、体验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和理解,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站将继续本着锚定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导向,夯实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根基,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切实提升我旗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
一审丨 吕 娜
二审丨 高雅杰
三审丨 塔 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