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转型 强统筹 建新功

发布时间:2024-01-10 08:36:36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

  为深入贯彻全区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厅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引导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大生态”理念,加快优化职能职责,促进转型升级,强化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在全要素全方位治理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全力推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即日起,“内蒙古生态环境”双微公众平台开设“促转型 强统筹 建新功”专栏,集中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由环境污染防治向大生态系统保护监管转变的体会认识及下一步思路举措,为切实把“统”的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凝聚思想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为加强工作统筹、提高工作质效,按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2018年机构改革过程中,全国各级即重新组建生态环境部门,将原来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能职责统一起来,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交叉重复、监管者和执行者没有分开等问题。与改革前相比,生态环境部门变化的不仅仅是名称,更增强了四大监管职能,包括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监测和评估生态环境变化状况;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对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督察和问责。

  改革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适应改革要求,保证新老机构平稳过渡,同时在履行新增监管职能方面不断探索,如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生态监管任务大幅度增加、目标要求有所提高;以“一站多点”模式建立完善全区生态监测网络,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管;组建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实现对各盟市例行督察全覆盖。上述工作表明,一个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更加有力、保护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新格局正在形成。

  当前,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全要素全方位治理中的牵头抓总作用,把“统”的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可以说,我们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任务也更加艰巨。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必须牢记“国之大者”、主动担当作为,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总体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加快观念转变、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职能调整、机构优化、队伍重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以污染防治为主向“大生态”转型升级,构建适应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领导责任、法治建设、监测评估、全方位监督、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全民行动“七大体系”,努力把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得牢不可破,为办好两件大事、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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